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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陽襄州區“研判+澄清” 為39名黨員干部正名鼓勁

2022年08月22日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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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証,關於舉報石橋鎮黨委書記領導干預換屆選舉的有關情況不屬實。”日前,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紀委監委對石橋鎮黨委書記劉某發放澄清正名函,對其此前受到的不實舉報予以澄清。

不久前,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接到舉報,反映劉某違反組織紀律,干預石橋鎮上坡村村支兩委換屆選舉,要求反映人退出選舉的問題。受理舉報后,襄州區紀委監委相關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立刻前往石橋鎮上坡村通過開會座談、走訪詢問、翻閱資料等方式對所反映問題開展調查。經查,2021年12月,石橋鎮上坡村進行村委會主任推薦工作,信訪反映人在初步候選人之列,公示期間,鎮換屆辦接到群眾舉報信訪反映人不符合村委會候選人資格的問題線索,經核查后發現,反映人年齡為55歲,不符合中央印發《村“兩委”換屆工作指導手冊》規定的50歲以下,遂取消了其村委會主任候選人資格,而非由於石橋鎮黨委書記劉某干預換屆選舉所致。查清事實后,區紀委監委便對該線索予以了結。

不實舉報讓干部蒙冤受屈、名譽受損,容易損害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調查結束后,襄州區紀委監委第一時間向劉某發放澄清証明函,對不實舉報內容進行澄清,幫助當事人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顧慮,輕裝干事。

和劉某一樣遭遇過不實舉報的干部並不在少數。為進一步落實《湖北省容錯糾錯工作辦法(試行)》中的要求,“既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又要善於做到‘三個區分開來’”“堅持實事求是、堅持依規依紀依法”,襄州區紀委監委結合《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規定,嚴格實行澄清正名制度,對於受到錯告或者誣告的黨員,既做到及時澄清事實,又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進一步釋放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良好氛圍。

在保障澄清正名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的過程中,該區紀委監委堅持“研判+澄清”兩手抓。一方面,在信訪處置中,安排專人進行分析研判、甄別真偽,並及時開展調查核實,對受到錯告誣告的黨員干部,將調查結果在2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單位、上級黨組織、組織人事部門說明情況﹔另一方面,通過建立常態化澄清機制,根據舉報反映問題性質、影響范圍的不同,在征得被舉報人同意並按程序報批后,採取召開澄清會、向黨組織進行通報、文件或會議通報等方式及時有效地為信訪反映失實的單位和黨員干部澄清正名。

“及時開展澄清正名主要目的就是為擔當者‘撐腰壯膽’,讓干事創業者吃下‘定心丸’。”該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推動澄清正名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對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及時澄清,對惡意誣告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在全區營造良好的干事創業氛圍。今年來,該區已為39名受到失實舉報干部澄清正名。(呂雲帆 韓佩雪)

(責編:周倩文、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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