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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音|大學生實習兼職遇糾紛 自身權益如何維護?

2023年09月19日11:51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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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武漢9月19日電 (記者周雯)“實習繳納了5000元保証金,辭職老板拒不退費。”“暑期兼職結束后,公司不足額發放工資。”……近日,有數位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實習或兼職期間遇到糾紛,自身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頁截圖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頁截圖

實習保証金不退 工資不足額發放

“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我在武漢某文化傳播公司實習,當時收取了5000元押金,辭職后公司拒不退還。”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了該問題。

對此,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介入調查,並向該公司負責人核實相關情況,該公司稱此培訓為校企合作項目,培訓前已簽訂協議約定培訓期為1年,培訓結束后入職該公司工作一年,協議保証金為5000元,培訓未滿1年不退還保証金。該學生是2023年8月停止培訓,按協議約定不退還保証金。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頁截圖。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頁截圖

無獨有偶,武漢一在校大學生也留言反映了今年暑假兼職遇到的問題。“暑假在一培訓機構從事招生補習工作,機構負責人在工作結束后因學生午休吵鬧為由克扣老師工資200元,因電費消耗較多克扣100元。”該網友留言介紹。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頁截圖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頁截圖

“本人於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在湖北星*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從事招生、教學、財務管理等工作,在天門彭市校區擔任副校長一職。工作結束后,該公司不足額發放工資,目前欠本人共計797元工資。”另一網友也留言介紹了暑期兼職的遭遇。

大學生實習兼職 合法權益誰來保障?

針對大學生實習辭職未被退保証金,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表示,鑒於其為在校大學生,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大學生的勞動報酬問題不受勞動法的調整,也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責范圍。“建議您通過司法程序維權。”

對於大學生暑假被“克扣”工資,湖北省天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湖北省天門市教育局和湖北省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調查表示,2023年6月27日至8月4日,該企業租用彭市鎮新建幼兒園場地,以武漢書香托管培訓中心名義,聘請多名在校大學生從事招生培訓活動,因未按約定支付工作人員報酬等問題被多次投訴。

8月1日,經天門市人社局、彭市鎮中心學校協調,企業負責人朱某已支付員工楊某某工資423元﹔8月4日,該企業停止彭市鎮經營並撤出天門,截至目前,仍拖欠孫某、吳某、肖某某等三名員工工資共計2741.3元。8月份以來,相關部門多次嘗試聯系企業負責人朱某未果,無法協商處置。

同時,天門市相關部門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在校大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您系在校大學生,與該企業間存在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已與您聯系,建議您保存相關証據,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天門市有關部門表示,下一步,天門市人社局將聯合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在寒暑假等特定時段發布在校大學生假期務工提醒,呼吁、引導大學生到合法、正規機構從事實習和工作﹔設立校外培訓機構“紅黑榜”,定期對誠信企業名單予以公示﹔成立工作專班,加強對轄區范圍內培訓機構的巡查整治力度及時排查欠薪風險隱患。

律師:保留好憑証 簽訂協議明確權利義務

“無法協商處置”“建議您通過司法程序維權”……分析這幾條網友留言可以發現,大學生在實習或者兼職時遭遇到糾紛問題,即便有相關部門介入,也往往很難保障好自身權益。

“雖然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但是並不是說用人單位不能與在校生建立勞動關系。”湖北鬆之盛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魏雲霞介紹,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具備以下條件,則就可以認定他們之間成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那麼,大學生兼職和實習時,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魏雲霞建議,實習生應提高風險意識,充分利用好學校的資源,主動尋求學校及老師的幫助,不管長期實習還是短期實習,建議在確定實習前簽訂實習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同時,要分清楚到底是學校需要完成的社會實習課程,還是大學生自己求職前的實習,或者是職業培訓,這直接關系到法律關系的認定。如果是一般的兼職勤工儉學,也應當簽訂勞務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有據可循。

魏雲霞建議,企業如向實習生提出扣押身份証、學生証、交保証金押金的要求,該種行為不合法,實習生應明確拒絕。在工作前協商好工作時間、工資等事宜。工作時可將合同、工作証、工作服、工資條、工資單、証明、打卡記錄等憑証保留好,避免產生糾紛時沒有証據。糾紛產生后盡快與勞動、公安、司法等部門聯系,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責編:周雯、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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