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試行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明確智能網聯車可用於運輸經營

商用賽道“提速” 行業規范“導航”(政策解讀)

本報記者 韓 鑫
2024年01月07日08:1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發展自動駕駛技術,是建設交通強國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隨著人工智能、5G、大數據等新技術快速發展,自動駕駛技術在交通運輸領域加快應用,實現由封閉場地測試到道路測試、由試點示范到商業試運營的快速迭代。

  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首次從國家政策層面明確智能網聯汽車可以用於運輸經營活動,為我國自動駕駛技術的商業化應用按下“加速鍵”。

  當前,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情況如何?如何提升自動駕駛安全保障能力?記者採訪了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及有關專家。

  市場規模快速增長,穩步邁向商業化應用

  “經過各方共同努力,近年來,我國自動駕駛相關產業和市場規模呈快速增長態勢,自動駕駛技術由測試示范穩步邁向商業化應用。”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張進華介紹。

  產業發展環境持續向好。目前全國已建設17個國家級測試示范區、7個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16個“雙智”試點城市,累計開放測試道路超2.2萬公裡,累計測試裡程超7000萬公裡。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紛紛出台政策,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特定區域、特定時段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物流配送等商業化試運營,且應用規模不斷擴大。

  在北京順義區,上百輛明黃色的自動配送車出現在街頭巷尾,或與行人並排等候紅綠燈,或在路上安全避讓其他車輛。“經過多年迭代升級,無人配送車不僅能‘送得到’,更能為消費者提供‘送得快’的服務體驗。”美團自動車配送部有關負責人說,目前在順義,美團自動配送車每日配送訂單已達數千單。

  在湖北武漢經開區,打開“蘿卜快跑”打車軟件,隻需設置好起點和終點,便能快速呼叫一輛全無人自動駕駛車。乘客在后排屏幕點擊“確認”,車輛即可按既定路線行駛。“車頂裝置的魚眼攝像頭和激光感應裝置,能幫助車輛精准避開障礙物,並根據路況自動調節車速。”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22年8月在武漢開啟全無人自動駕駛出行服務以來,已投入無人駕駛汽車300輛,服務覆蓋人口超400萬。

  行業創新應用加快落地。場景級自動駕駛解決方案加速成熟,部分自動駕駛產品達到量產應用條件,並已在城市出行、貨運物流等交通運輸服務場景實現了一定規模的應用,自主代客泊車、無人配送等新業態不斷涌現。目前,全國自動駕駛城市公交車輛已超200輛,自動駕駛出租汽車數量超過1500輛,自動駕駛貨車的規模約1000輛。百度Apollo自動駕駛測試總裡程超過7800萬公裡,出行服務覆蓋10多個城市。

  隨著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加強行業規范刻不容緩。“當前,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運輸經營的基本要求還不明確,不適應自動駕駛汽車健康有序發展需要,且安全壓力日益增加。”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南》明確了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運輸經營活動的基本要求,在保障運輸安全的同時,有序引導自動駕駛汽車在運輸服務領域健康發展、規范化應用。

  構建安全保障體系,為經營活動提供合規遵循

  運輸服務關乎國計民生,持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是運輸服務的首要目標,也是自動駕駛汽車在運輸服務領域推廣應用的基本要求。梳理《指南》各項舉措,“安全”二字貫穿始終。

  “適應自動駕駛發展趨勢,《指南》聚焦保障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在滿足相關部門對自動駕駛汽車產品准入和上路通行要求的條件下,對運輸經營生產條件與資質、車輛運行動態監管與應急處置、經營監督等提出要求,多方位、全鏈條指導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張進華表示。

  在技術標准上,《指南》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需要具備的技術條件,重點強調“從事出租汽車客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自動駕駛汽車還應符合交通運輸行業有關經營性機動車運營安全技術標准要求”。“此舉實現了與工信、公安等部門自動駕駛汽車管理邊界的銜接。”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斌說。

  在人員配置上,針對行駛過程中的安全問題,《指南》專門提出“安全員”概念。

  “自動駕駛汽車的隨車駕駛員或運行安全保障人員,即為‘安全員’。”李斌說,《指南》充分考慮了不同業態的自動駕駛運輸經營商業模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分類對從事不同運輸經營活動的安全員配置、技能及資質要求作出規定。其中,針對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完全自動駕駛汽車應用場景,特別提出遠程安全員的人員保障形式,明確“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區域運營時可使用遠程安全員,遠程安全員人車比不得低於1︰3”。

  “總體看,《指南》從安全生產制度、運輸安全保障、運行狀態信息管理、車輛動態監控、安全告知、應急處置等6個方面構建了安全保障體系。”李斌認為,在與現行道路運輸管理一致的前提下,《指南》充分結合自動駕駛汽車運輸新特點,為自動駕駛汽車安全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提供了合規遵循。

  分類別分場景提供規范指導,推動技術應用加快落地

  作為一種新技術,自動駕駛已廣泛應用於多種運輸服務場景。不同場景下設計運行條件不同、安全風險存在差異、風險等級要求不一。為進一步保障安全,“分類施策”成為《指南》的一大亮點。

  《指南》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開展道路運輸服務的應用場景。針對城市公共汽電車,相關客運經營活動可在物理封閉、相對封閉或路況簡單的固定線路、交通安全可控場景下進行﹔針對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可在交通狀況良好、交通安全可控場景下進行﹔同時,自動駕駛汽車禁止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同時,《指南》明確了對“自動駕駛運輸經營者”的要求,出租汽車客運、道路旅客運輸應依法投保承運人責任保險。

  “分類別、分場景、分等級規范自動駕駛汽車在運輸服務領域的應用,將有效指導各類運輸服務經營活動開展自動駕駛應用,切實保障自動駕駛運輸服務安全,推動汽車自動駕駛商業化應用健康有序發展。”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王先進說。

  我國汽車產業整體規模保持世界前列,生產能力及應用技術水平大幅提升,自動駕駛作為提升產業智能化水平的重要突破口,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

  2020年,交通運輸部出台《關於促進道路交通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和應用的指導意見》﹔2021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的意見》﹔2023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發布《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文件覆蓋汽車產品的生產准入和上路管理等車輛使用關鍵環節,自動駕駛汽車生產及使用管理政策逐步構建……近年來,各部委加快推動自動駕駛商業化應用相關政策研究,陸續發布一系列政策文件。

  “日益完善的產業發展環境,為自動駕駛汽車在運輸服務領域加快落地應用提供了可能。”王先進表示,《指南》的發布筑牢了自動駕駛汽車應用的安全底線,也為自動駕駛創新應用留有充足空間,將進一步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落地。

  《 人民日報 》( 2024年01月07日 04 版)

(責編:王郭驥、張沛)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