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机借给朋友 支付宝被盗1.3万元

2021年01月21日10:20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手机借给朋友使用,轻易将支付宝内的钱转走。1月20日,涉嫌盗窃男子邹某被仙桃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8月10日11时许,男子邹某以自己手机坏了准备买新的为由,向其朋友张女士借用。因为对方系朋友,张女士碍于情面,就把手机借给了邹某。没过多久,邹某就把手机还给了她。没想到,第二天,张女士才发现支付宝被转走了1.3万元。这时,她已经找不到邹某了。

“邹某看着挺好,说话热情得很,而且上次借我6000元也还给我了,像不是一个没良心的人。”张女士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他用首次及时还钱的事获得了我的信任,然后借用我的手机,盗走了我的支付宝里1.3万元。”

“不要报警,明天我就把钱还给你!”迫于张女士的多方打探和其他朋友对邹某劝导的压力,邹某终于打电话苦苦向张女士哀求道,并承认自己转走了她的1.3万,也答应还钱。可张女士无数次索要,邹某却每次以种种理由不还钱。今年1月12日,忍无可忍的张女士只好报警。

沙嘴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与市局反盗专班联合展开工作。根据受害人张女士提供的重要线索和相关信息,经过多方调查,锁定了嫌疑人邹某。1月20日,民警通过连日来的布控蹲守,在城区一KTV将这名男子抓获。

据办案民警周道介绍,男子邹某今年25岁,仙桃人,有吸毒、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前科。邹某为筹措毒资,打起了朋友张女士的主意。2020年8月10日,在取得张女士的信任后,邹某借故使用张女士手机,发现其支付宝有1.3万余元,便通过“找回密码”“输入验证码”等操作,轻轻松松将其1.3万元转入自己的支付宝里。

目前邹某已被刑拘,赃款被悉数追回。

民警提示,微信或支付宝等绑定的银行卡尽量不要存放大额现金,手机等于钱包,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要随意把手机借给别人。若发现被盗,应第一时间报警,避免遭遇更大的损失。(王中谊)

(责编:周恬、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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