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简介

2021年01月21日11:30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是省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计生协组织切实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各项工作(以下简称“六项重点任务”)。2018年国务院印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和2019年省政府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均明确规定:“政府职责主要转向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执法监督,组织动员群众的工作主要依靠以计生协为主的社会组织承担。将宣传教育、优生优育指导、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交由计生协承担,并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体制。”

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四是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五是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于1984年12月24日,2006年省委组织部批准省计生协秘书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2年12月31日,省编委同意将省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作为省委管理的17个群众团体之一),设专职副会长1名(副厅级)、秘书长1名(正处级),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和群众工作部2个部室(正处)。2012年5月,经全省计生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宋育英同志担任省计生协会长。

(责编:张颖、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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