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限价”:不得以兴趣班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2021年03月24日11:02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截图

人民网武汉3月24日电 3月22日,武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的通知》,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进行“限价”,并强调,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以兴趣班、特长班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武汉确保至2021年年底,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保教费限定在合理区间,中心城区(含开发区、功能区)和新城区的城关地区每生每月不超过1500元,其他地区不超过1000元。

通知明确,2021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仍分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二级幼儿园补助2400元,三级幼儿园补助2000元三个档次。所需资金由各区负担,市财政根据各区实际补助情况给予各区不超过50%的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幼儿园发展,重点保障办园条件改善、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补充、园舍维修改造、园舍租金支付、教师待遇提高、园长教师学历提升和培训、保教费收费降价等。

通知强调,各普惠性幼儿园应将招生规模、师资情况、收费标准等定期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以兴趣班、特长班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及相关扶持措施,并在3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钟和)

(责编:关喜艳、张隽)

图说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