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不仅伤害身体,而且极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危害社会。5月11日,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府场派出所破获1起吸毒又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
5月11日,该所民警在治安清查中发现,李某(男,39岁,洪湖市峰口镇人)、王某(男,38岁,洪湖市峰口镇人)形迹可疑,有吸食毒品嫌疑。当日14时许,民警来到李某家中,现场发现王某在二楼房间采用锡箔纸烫吸的方式吸食“麻果”,遂将两人带到洪湖市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均为冰毒阳性。
面对尿液检测结果,李某供述:5月10日20时许,其在家中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了“麻果”。审讯中,民警发现李某曾多次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过。在询问李某之前的吸毒经历中,办案民警敏锐地发现还存在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随后李某主动交代出王某、郭某、代某曾分别在其家中吸食毒品。至此,李某在2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吸食毒品,已经构成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李某和王某已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李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声 郭力文 余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