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售楼人员建议 武汉七旬老人损失两万定金

2021年06月10日11:15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买房下定金时,售楼员告诉我们可以用自住旧房做抵押贷款来买新房,等我咨询银行,银行告知,因为年龄原因根本做不了抵押贷款。现在无法买房,要求退回定金也遭到拒绝。”近日,一位七旬老人在人民网《领导留言版》投诉,因为轻信武汉保利售楼员的建议,导致买房所交的两万定金款无法退回。

据74岁的投诉人董先生讲述,今年5月4日,董先生到位于武汉江夏保利军运村的侄子家做客,下午四时准备坐地铁回家,路过保利军运村售楼部时顺道去参观。保利军运村的销售员热情地上前向他们介绍保利军运村的房子。董先生告诉售楼员,他们已年过七旬且退休多年,没能力一次付款买房。“售楼员说老人可以通过将自住房进行抵押取得贷款,肯定没有问题。”董先生说正因如此,他们动了心,随售楼员看房,并签定认购书,最后缴纳两万元定金。

“之后我们到银行咨询了才知道,74岁这个年纪根本贷不了款。”董先生告诉笔者,他本人74岁,老伴72岁。当他们再次联系保利军运村售楼人员时,售楼员才说董先生年纪太大,银行贷不了款。董先生感觉被销售人员忽悠,便要求退定金,却遭到售楼人员的拒绝,并强调认购书上写明了不退。

随后,笔者采访了保利军运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年纪的老人贷不了款是常识,一般销售人员都会知道,所以告知他们需要他卖掉自住房屋或者抵押自住房屋来做全款买房,但目前他们已经挞定(已付了定金而毁约)了。

董先生认为,就是因为售楼员说可以用抵押自住房的方式来买房,他和老伴才决定买房并下定金。而售楼员曲解贷款政策,按他们这个年纪,自住房屋根本无法进行抵押贷款,“是售楼员忽悠了我们”,董先生认为,错在开发商,所以开发商理当如数退还定金。

购房者在下定金前,开发商是否需要做必要贷款条件查询?售楼员的口头建议是否可靠并采信?为此,笔者对地产销售相关人士进行了咨询。

北京一家知名二手房公司品牌负责人告诉笔者,在新房和二手房交易时,他们的经纪人会对购房者的基本信息进行收集,随后对购房者贷款资格进行预判。与此同时,签约前还会有合作银行对购房人的贷款资格进行专项预估,在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后,告知购房人,再做签约。

武汉本地一知名国企营销总监告诉笔者,在他们的操作经验中,对于贷款者的年龄限制,比较大的银行对年龄限制比较严格,所以年龄相对较大的老人,只能去一些小银行试试,他们会对贷款者年龄适当放宽。据他所知,这部分银行对男性购房者年龄最多放宽到70岁,但实际操作中是否能放款成功,不确定性也非常大。而对于女性购房者,贷款者的年龄限制卡在60岁也就“到顶”了。同样在他们公司,下定金前,会对购房者的贷款资格做提前预估,如果出现无法贷款的情况,会提前告知。但他也提到,这种预估也是通过对售楼员进行培训后,做出的初步判断。但最后的判断还是归于银行,所以无可避免会有少数“误判”现象发生,但这种情况一般予以全额退款处理,不会追究购房者违约责任。

笔者采访龙湖的品牌负责人,他告诉笔者,龙湖在销售这块有专门的销售管理专员,其中贷款资格查询是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购房者下定金前,购房者的房贷资格查询都是通过销售管理专员完成,所以不会有下定金后发现不能贷款的情况发生。

律师认为,售楼员在明知老人无法按揭贷款的情况下,向老人提出了不可行的抵押贷款建议,误导老人签订认购书并下定金,开发商应酌情予以退款,而不是生硬地以违约责任拒绝退款要求。该律师提醒购房者,售楼员的建议和预判,并不能完全代表银行的判断,购房者在面对售楼员的预判和建议时,应该主动咨询银行。否则签了认购书,再取消买房要承担违约责任。(冀东)

(责编:张颖、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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