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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新 宽容失误

湖北宜昌纪检“新政”激励干部敢闯敢干

2022年04月20日15:25 |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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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湖北省宜昌市举办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刚出台的《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细则》《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细则》(简称“一办法两细则”),并通报了2起容错纠错和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据介绍,“一办法两细则”是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通过容错免责,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打消思想顾虑,鼓励党员干部建功创业。对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市委“六城五中心”战略部署,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谱写宜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一办法两细则”中明确提出,容错纠错要坚持“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纪依法,精准实施,容纠并举,有错必纠”的原则,按照“无心”还是“有意”、“无禁”还是“严禁”、“为公”还是“为私”要求,历史辩证地看待和处理改革发展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出现的不同问题,对在容错纠错过程中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搞纪律法律“松绑”、包庇纵容的从严处理。同时,要以适当方式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维护名誉、消除负面影响,客观公正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发布会还通报来了2起容错纠错和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2起容错纠错案例分别是,案例1:市属某国企子公司投资项目亏损案,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市属某国企子公司先后租赁并改造多家菜市场。2020年初,大多数菜市场改造项目处于完工待验收状态,其中50%以上处于市场培育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及疫后社区团购、电商销售冲击,多家菜市场摊位出租率低,开业后持续亏损。为减少投资损失,该公司自2021年4月起,先后解除6家菜市场的租赁协议,退出经营。宜昌市纪委监委经集体研究认为,该公司租赁并改造菜市场造成投资亏损属实,但其初衷是推动菜市场提质惠民、增进民生福祉,在建设过程中已履行相应职责,突发疫情等不可抗力和难以预见的因素是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容错免责。

案例2:当阳市智慧停车场项目负责人李某违规组织施工案,李某,中共党员,当阳市某国有企业“智慧停车场”项目负责人。2020年6月,在该国有企业承建长途汽车站停车场和兴福村镇银行停车场项目过程中,李某为赶进度,在出租方与承租方尚未达成联合经营协议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导致两处停车场建成后因双方争议而闲置。因长期无人管理,2021年6月,两处停车场被职能部门责令拆除收费道闸,未能发挥实际效益。2021年11月,当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该问题线索核查期间,李某积极采取措施,先后与出租方、承租方多次沟通协商,于11月18日促成出租方、承租方与承建方签订了联合经营协议,并在当天将收费道闸复装到位,随后投入运营。采用新模式运营管理后,承租方享受到分成实惠,表示愿意长期合作;出租方获得承租方这一稳定租户,收益有保障;承建方因停车场增收,利润分成比例同比提高10%。两处停车场也为当地居民出行提供了便利,实现多方共赢。当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经集体研究认为,李某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错误,但鉴于其违规组织施工是为解决停车难问题,给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系出于公心,且在工作失误后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整改纠错,使该项目发挥出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对李某的行为予以容错免责。

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分别是,案例1: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副局长匡柏尧等工作人员“慢作为”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2年1月,有人实名反映匡柏尧等工作人员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存在慢作为的问题。经查,2021年6月,该局工作人员赴信访人所在地核实土地确权信息,发现承包合同上“村委会意见”一栏未签字,也无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该事项的会议记录,暂时未办理经营权证。7月,匡柏尧前去专题办公,与信访人、村党支部书记等人座谈,了解到信访人与他人的土地纠纷还未解决,决定暂时不颁发经营权证。此后,该局再次反馈信访人,匡柏尧亦前往村委会沟通协调。匡柏尧在办理该事项过程中积极履行了相关职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3月23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向匡柏尧进行了当面澄清。

案例2:对枝江市粮食发展中心副主任梁继荣“滥用职权”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12月,有人多次实名反映梁继荣滥用职权,非法征收、拆除信访人通过公开竞标获得的养猪厂的问题。经查,2000年5月,周某某通过公开竞标获得董市粮管所养猪厂20年经营权。2018年3月,因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需要,枝江市将周某某养猪厂邻近的原董市米厂所建的水塔进行了拆除,未对周某某个人造成损失。2020年7月,周某某养猪厂买断经营权合同到期,但其拒不腾退房屋。该市粮食发展中心依法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应向枝江市粮食发展中心腾退归还养猪厂。周某某不服,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梁继荣牵头负责的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未发现其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2022年3月25日,枝江市纪委监委在枝江市粮食发展中心召开相关会议对梁继荣进行了澄清正名。

案例3:对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党委书记吴广军、村委会主任胡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11月,有人实名反映吴广军、胡先存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经查,2015年,联棚村引进合作社开办农业设施项目,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决议,对涉及农户予以征地补偿。联棚村在项目引进和资金补偿方面均按照村“三资”管理要求和点军区征地补偿政策执行,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2022年3月30日,联棚乡纪委在联棚村支部大会上对吴广军、胡先进行了澄清正名。

案例4:对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土门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辛本荣“利用职权为他人违建房屋提供便利”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11月,有人实名反映辛本荣利用职权为同学胡某某违建房屋提供便利等问题。经查,胡某某所居住房屋系危房,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经胡某某向土门村委会申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对其危房进行了改造。未发现辛本荣利用职权为其提供便利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3月25日,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纪委在土门村全体村干部会议上对辛本荣进行了澄清正名。

案例5:对秭归县屈原镇北峰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斌“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4月,有人实名反映李斌在“厕所革命”项目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经查,北峰村部分村民采用两户联建模式进行厕所改造,其中信访人反映的联建村民虽为父母与子女关系,但符合两户联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均可享受1500元补贴资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2月25日,屈原镇纪委在北峰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上对李斌进行了澄清正名。(杜玉婷、张琴)

(责编:金雨蒙、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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