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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湖泊面貌焕然一新

2022年10月14日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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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杨春湖
武汉杨春湖

湖北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积极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三次获国务院激励,武汉市东湖、枝江市金湖获评长江经济带最美湖泊,汉江、清江入选全国最美家乡河。

河湖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全省3.8万名河湖长、3000多个联系单位纳入河湖长制责任链;创新出台跨界河湖“四联”机制,全面实施河湖警长制,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模式;连续多年将河湖长制纳入省委目标责任考核,拧紧河湖监管“紧箍咒”。

竞相履职格局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省每年河湖长巡查河湖超百万人次,6.5万余名河湖管护员、保洁员、巡查员战斗在河湖管护一线,全省已建立河湖志愿者队伍1300余支,培育河湖志愿者10万余人。

河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共划定河湖管护范围线8万余公里,赢得了河湖保护和发展空间,广泛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开展河湖管控监督排查。

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累计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6600余个,2020年获评水利部河湖督查考核全国第一;开展岸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拆除、取缔整改、规范各类岸线利用项目554个,腾退长江岸线42公里,复绿滩岸239万平方米;重拳出击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18-2020年,组织开展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全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4084次,查处各类非法采砂案件1861件;共办理长江河道采砂许可项目44个,许可总量2183.36万吨;审批办理航道疏浚、涉水工程清淤砂料综合利用项目16个,可综合利用砂料2291.54万吨。河道采砂管理“湖北模式”得到水利部充分肯定。

十年来,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武汉东湖已由劣V类转变为可供游泳的III类、部分子湖达到II类标准,水质达到40多年来的最好水平,实施东(湖)沙(湖)连通、鲩子湖、黄石磁湖等湖泊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新增一批休闲景点;投资11.2亿元在全省131条河流上实施了297个河流生态改造、275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年均增加绿色清洁能源3.2亿千瓦时;大力推进武汉、襄阳、咸宁、鄂州、潜江等5个国家级和宜都、黄州、洪湖等13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初步构建不同地域、各具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责编:张沛、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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