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布春節返鄉防控細則 回農村地區需提前查核酸

2021年01月27日08:28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人民網武漢1月27日電 1月24日,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全省冬春季返鄉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所指的返鄉人員,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從外省低風險地區返回我省的人員,以及發熱門診醫護及工作人員,定點醫院醫護及工作人員,口岸檢疫、邊檢和直接接觸進口貨物的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監管場所、福利機構、養老機構工作人員,農集貿市場、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以下簡稱“重點人群”)的省內跨市州流動人員。

通知要求,返鄉前,返鄉人員應做好自我健康監測,觀察是否有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並及時了解目的地返鄉人員健康管理政策。在返鄉前由本人或其親友向目的地村(居)委會如實報告。返回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和省內外返鄉重點人群,應在返鄉前7天內進行核酸檢測。村(居)委會提前對返鄉人員摸底排查、建檔造冊,並主動告知當地健康管理政策﹔認真登記返鄉時間、地點、所乘交通工具、職業、旅居史、健康狀況等信息。

在返鄉途中,返鄉人員應合理安排返鄉行程,加強個人防護,返鄉途中佩戴好口罩,做好手衛生,減少聚集。出現發熱、干咳、咽痛、腹瀉等症狀時及時就近就醫,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主動配合乘務人員做好防疫管理,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目的地村(居)委會。

返鄉后,返鄉人員應進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每日兩次自我監測體溫,觀察是否有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同時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返回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和省內外返鄉重點人群無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應迅速在目的地進行採樣檢測,並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別做一次核酸檢測。

村(居)委會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返鄉人員做好健康監測、健康宣教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對返回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和省內外返鄉重點人群查驗核酸檢測結果。對無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省內外返鄉重點人群,應立即組織做好核酸檢測工作。對有發熱等症狀的返鄉人員,村(居)委會要立即組織留觀和報告,鄉鎮(街道)2小時內將病例轉運至發熱門診規范處置。

各縣(市、區)要公示轄區內核酸檢測和採樣機構名單,按照鄉鎮(街道)採樣、縣(市、區)檢測的要求,統籌採樣和檢測力量,通過提前預約、定點採樣、巡回及上門採樣等方式,優化服務,減少聚集,有序做好檢測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嚴控廟會、文藝演出等活動,控制集市規模和頻次。藥店嚴格執行退燒藥、抗病毒藥、抗菌素等藥品處方銷售和實名登記制度,落實相關藥品銷售量監測和報告工作。

(責編:張雋、榮先明)

圖說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