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監管從事后檢查逐步轉向全過程風險監測
合規開票劃定“標准線”“警戒線”(信息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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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今年以來,重慶、寧夏、湖南、海南等地稅務部門曝光37起虛開發票案件,持續釋放對發票類涉稅違法行為“零容忍”的信號,諸如無真實交易開票、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行為,均觸碰發票開具合規紅線。
為進一步明晰發票開具行為邊界、前置防范涉稅風險,國家稅務總局今年發布納稅人合規開具發票正負面清單,通過“正面引導+負面禁止”的形式,為納稅人合規開具發票劃定“標准線”“警戒線”。
4個維度判斷是否合規
“清單的最大特點在於將合規要求集成化、場景化,讓企業明確‘可為’與‘不可為’的邊界。”全國律協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委員程鋒說,不少企業在發票管理中缺乏將合規要求轉化為具體操作流程的能力。通過清晰的正面指引和反面提示,清單可以幫助企業健全內控機制、明確崗位職責。
如何判斷所開具的發票是否合規?需要把握4個維度。
一是開票、受票主體是否合規。開票、受票主體應具備相應的生產經營能力,發票、貨物(服務)、資金、合同的對應主體應保持一致,發票應由實名辦稅人員完成身份驗証后開具。
二是生產經營業務是否合規。發票所承載的業務要真實有效、商業目的合理、符合交易常識,原則上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貨物流/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的基本原則。
三是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規。發票開具應根據業務性質、主體類型等,正確適用發票票種或標簽﹔票面要素信息要填寫完整、准確、與實際生產經營業務相一致﹔開具紅字發票需遵循規定流程、依據充分。
四是發票開具時限是否合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
注意3類不合規情況
“從近年來稅務稽查和風險分析情況看,很多企業涉票問題的產生,根源在於對業務場景識別和政策條款理解不夠准確。”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李春根表示。
發票內容與交易實質不符的問題較為突出。例如,部分企業將實際提供的咨詢服務開具為“會議費”“服務費”等籠統項目,或者將不同稅率、不同性質的多項業務合並開具,導致發票無法真實反映交易全貌。這類行為容易掩蓋真實業務性質,可能會影響稅額計算,或是被系統識別為代開、虛開,引發后續核查風險。
對公賬戶使用不規范也是實踐中常見的問題。部分納稅人圖一時便利,甚至出於隱匿收入等目的,使用個人賬戶、微信、支付寶等收取經營款項。對此,負面清單明確劃出紅線,“大量使用個人賬戶、微信、支付寶或現金等形式收款,且相關收入未申報納稅”屬於不合規行為。
李春根提醒,開立並規范使用對公賬戶是法定義務,即便因特殊場景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收款,也應及時將相關收入轉入對公賬戶,並在納稅申報時如實填報,以免產生稅務風險。
此外,非常規時點開票的合規邊界也需格外留意。正面清單允許的清算期間開票,主要適用於企業正常終止經營時,補開存續期間已發生但尚未開票的合規業務﹔而負面清單指向的“突擊開票”,如“長期靜默經營、躲避稅收風險掃描、擇時集中大量開票並走逃”等情形,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是稅務稽查的重點﹔“變更法定代表人前后或注銷前集中開票”,則可能會引發后續核查風險。納稅人如確有未開票的合規業務,應按規范流程開具並留存合同、付款憑証等備查,切不可心存僥幸。
定期開展發票風險體檢,提升風險識別和防控能力
隨著稅收大數據、電子發票和智慧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發票監管正從事后檢查逐步轉向全過程風險監測。
程鋒表示,清單的出台不僅是監管要求,更是企業提升內部管理效能的重要契機。企業應加強交易全鏈條管理,留存合同、物流單據、驗收記錄、付款憑証等資料,強化事前審核、事中控制和事后復核,推動發票管理從被動應對向主動合規轉變。對廣大中小微企業而言,尤其需要定期開展發票風險體檢,完善合同管理等財稅資料歸檔制度,提升風險識別和防控能力。
“合規是企業行穩致遠的基石,其價值在長期經營中體現得尤為明顯。”程鋒認為,發票管理是企業涉稅合規的關鍵環節之一,將真實性原則貫穿經營全過程,堅持規范開票,不僅有助於企業防范相關風險、維護納稅信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市場信任,為長遠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 人民日報 》( 2026年08月11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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