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湖北洪湖警方通报,7月6日,该局刑侦、巡警大队联合滨湖派出所成功捣毁一个网络诈骗窝点,当场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刘某等22人,扣押涉案手机32部,电脑12台。
经专案民警调查,今年5月底至7月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6岁,洪湖市滨湖办事处某村人)在洪湖市滨湖某村一个网吧楼上设立工作室,招聘多名业务员,并安排业务员每天按照指定话术拨打电话,将人加到名为“数字货币交流群”的微信群中,再将微信群卖给上家,上家按每拉一人给50元的价格与刘某进行结算,刘某从中获利5万余元。加入微信群中的客户再被人引导进入虚拟货币的黑平台进行炒币,已有多人被骗。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吴道敏 周文 吴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