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民警“天眼”追踪 精准打击“硕鼠”

2020年09月09日13:39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9月9日,洪湖警方通报:9月4日,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民警善用监控视频探头,精心研判,跟踪追击,快速擒获一名涉嫌系列盗窃的“硕鼠”刘某。

今年3月起,刘某林(男, 55岁,洪湖市曹市镇人)伙同刘某军(男, 47岁,洪湖市曹市镇人)利用人们宅家防疫,店铺疏于防范之际,神出鬼没,在洪湖市新堤城区疯狂作案,盗窃某超市香烟80多条、某酒店白酒40多瓶、某彩票店香烟38条、某水果店香烟等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嫌疑人均带上口罩作案,民警在查看监控视频中,难以锁定盗窃嫌疑人,于是新堤派出所打击处理中队民警将所有案件视频集中研判,经过20余小时的比对追踪,最终发现盗窃嫌疑人在新堤街道新堤子街的一处窝点,便计划蹲守实施抓捕,然而蹲守无果。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该所民警接到了湖北省咸宁市嘉鱼警方的电话,表示抓获了盗窃嫌疑人刘某林。原来,刘某林逃窜至嘉鱼县伙同他人又行窃被抓。民警获悉后迅速赶往嘉鱼进行调查,最终锁定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军。9月4日上午,该所刑侦中队民警通过摸排,确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军正在家中,于是在其家楼下蹲点守候,待刘某军走出电梯时,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抓获。

随后,民警依法对刘某军进行讯问,刘某军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两刘在今年3月至4月期间,多次通过液压钳夹U型锁的方式,盗窃新堤街面店铺的香烟、白酒,由刘某军“开门”,刘某林则进入店铺盗窃,刘某军在店铺外放哨接应,待刘某林得手后,便骑电动车搭载刘某林及赃物前往刘某林家中分赃,得手后的赃物二人平分或转卖。

目前,洪湖警方已对刘某军依法刑拘,同案犯刘某林已被嘉鱼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吴道敏 刘立晨 余骊)

(责编:周恬、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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