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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为逃罪炮制“死亡”事件被警方识破

2021年11月05日16:09 |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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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空壳公司从事虚开增值发票犯罪后,为逃避打击,炮制自己 “死亡”事件的嫌疑人被湖北洪湖警方识破。

2018年4月9日,根据洪湖市国税局移交案件线索,该大队对洪湖市卫波纺织有限公司增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侦查。专案民警以该公司为突破口,通过税票调查、资金分析、侦查审讯等多种手段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登记的生产地和洪湖市某木业有限公司一致,后经缜密侦查,张某凯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6年张某凯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洪湖注册卫波纺织、尉杰纺织等公司,随后在洪湖市国税局申报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从而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洪湖市卫波纺织有限公司自行开具收购籽棉发票247份,抵扣税额326万余元;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洪湖市尉杰纺织有限公司自行开具收购籽棉发票202份,抵扣税额265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凯在没有实际经营和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0份,其中实际抵扣352份,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566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凯于2018年12月被洪湖警方上网追逃,2019月1月2日被洪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大队在侦的系列虚开案主要犯罪嫌疑均指向张某凯,而张某凯突然“蒸发”,使案件侦查无法进行,侦查员多次前往河南省尉氏县某镇家中寻找张某下落。经联系当地警方配合调查,张某凯所在村干部反映,张某凯已于2018年11月,因心肌梗塞死亡,并出具了证明。张某凯妻子也于2019年2月到该大队接受询问时,自述张某凯已暴病身亡,采取土葬方式安葬于其屋后院。这一切编造得天衣无缝,无懈可击。

按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属于案件撤销事由。但敏锐侦查员发现了其中疑点,既然人已死亡,但又无法提供死亡证明,不采取“火葬”而采取“土葬”,是否另有蹊跷?2年多来,侦查员从未放弃过对张某凯的追捕工作。今年9月28日,张某凯在河南平顶山舞钢市某总医院门诊时被发现,遂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其抓获。

到案后张某凯辩称,他是帮一个叫张某中的河南老乡在洪湖开办几家空壳公司,目的是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某中每月给张某凯3000元工资,张某凯说张某中才是其所注册公司老板,而他只是受张某中雇佣。

侦查员再次前往河南查找到张某中家,原来张某中已于2018年初在河南帮人拖砂石料,因发生车祸死亡。其子反映,由于家中经济条件不好,张某中经常借外债,死后有多人上门要债,他不清楚张某凯与张某中有无经济往来。

犯罪嫌疑人又“死”了,侦查员研判认为张某凯这是故伎重演,妄图将罪责推到“死人”身上,从而达到死无对证,再次逃避打击的目的。

为了揭露张某凯的谎言,侦查员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侦查,没有发现张某中在洪湖市有活动轨迹,与张某凯也没有同行记录,从而认定张某凯便是开具空壳公司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际操作人。

日前,该案经洪湖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凯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吴道敏、邹红)

(责编:周恬、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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