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079件 罚没金额2799.98万元

人民网武汉1月6日电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6日通报,2021年,湖北聚焦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和青少年群体普遍关注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房地产以及金融投资、长江禁渔等重点领域广告乱象,共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079件,罚没金额2799.98万元。
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作用,更好指导广告经营活动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发布商业广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6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第三批重点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部分案例如下:
2021年8月,仙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分发系统下发线索发现当事人在其公众号上擅自使用党旗、党徽标志,并利用“建党百年”“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商业性活动。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9月,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接教育主管部门转来的投诉某教育机构涉嫌发布“担任恩施州多年考官、主考官、命题人的专家团队”违法广告线索。经查,当事人制作上岸考生“喜报”“光荣榜”在经营场所及微信朋友圈进行发布,在各招生简章上介绍师资力量时表述“恩施州考官、主考官及命题人担任辅导老师”等内容。当事人所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11月,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樊城区市场监管局转办函中发现,襄阳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宣传中利用受益人形象及就业保障做宣传。经查证,该单位于2020年6月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培训外出就业学生及个人形象、薪资的数据,网站中还有“该教育和传统机构区别,三阳教育一线知名品牌更靠谱……五重就业保障,就业无忧”“签约IT名企众多,全方位就业保障,强大的就业体系保证了约98.8%的就业率,70%的优质就业率”等内容,在其微信公众号用就业学生的形象及薪资的数据做证明。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9月17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0元。
2021年,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投诉信时发现,襄阳某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的清心沉香八味散(又称库伦蒙药红药汤)宣传册有治愈率和有效率内容,有以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该清心沉香八味散(又称库伦蒙药红药汤)为非处方药。经查,宣传册内容与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内容不符,未见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字样,且宣传册中的药品广告内容未按规定审查。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6月28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发布广告并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4919.76元。
2021年,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当事人开发的“龙洞河山水温泉小镇”项目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通过户外广告及印刷品广告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中使用了“最、唯一”等绝对化用语及“风水宝地”等封建迷信内容,宣称温泉“对神经衰弱、失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脑溢血后遗症的患者有很好的功效”,以及“放着就升值、投资、理财、年底分红、有产权”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以及承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5月,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郭婷婷、郭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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