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襄州区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教育挽救89人
“你所负责的葫芦垱水库水位超汛限0.31米,存在安全隐患,在被巡察发现问题后仍未及时整改,作为水库巡查责任人,你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认真履职,压实防汛责任,确保不再出现以上问题。”近日,湖北襄阳襄州区峪山镇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该镇武马岗村支部书记吴某、水库技术负责人刘某等四人进行批评教育。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接到市防汛督导组问题线索,反映该镇葫芦垱、周湾垱两地水库溢洪道控制段上游处违规砌筑挡墙,导致水库超出正常水位,在被要求整改后仍未妥善果断处置问题,造成两地水库在无降雨的情况下长期超汛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我们深入一线走访得知,当时正值水稻种植时节,村民们想利用水库挡墙抬高水位以方便引水灌溉,故相关负责人没有迅速拆除超位挡墙,造成整改延误。鉴于这一特殊情形,且水库违建挡墙现已拆除,未造成实际危害,我们决定采用提醒批评这一轻处分方式来处理此事,在不伤害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同时起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峪山镇纪委书记李辉表示。
今年以来,襄州区把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强化党员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之一,着眼预防“治未病”,围绕乡村振兴、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护航生态发展等重要工作中发现和梳理的轻微性问题,引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综合施策分类处置。通过廉政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扎紧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
同时,加强跟踪督导,依托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纪实管理系统,定期对党员干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在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中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旨在提醒的同时,给党员干部一个‘补救’的机会。”该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道。
据统计,今年1至6月,襄州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5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形态”处置89人次,占34.5%。(吕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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