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取得历史性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覆盖面从局部到全域,保障能力从弱到强,实现从“喝水难”到“有水喝”再到“喝好水”的蝶变。
十年来,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连续4年作为民办实事之一,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承诺书、责任状。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提标升级补短板工程,2012年到2015年解决12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6年到2022年期间全面解决24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1247万农村人口的供水保障水平,总体实现现行标准下省域432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
十年来,规模集中为主、小型分散补充的农村供水格局基本形成。聚焦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用大水源、建大水厂、铺大管网。武汉、鄂州、仙桃、大冶、英山、竹溪等40多个县市在城乡供水一体化中迈出坚实步伐。全省各类农村供水工程从100余万处减少至目前的22.9万处,其中供水人口万人以上的规模化工程814处(含城市管网延伸124处)。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分别达到96%、95%和78%,分别较2012年提升了26、34、37个百分点。
十年来,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体系得到系统性构建完善。2013年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全省93个有农村饮水安全任务的县市均成立县级供水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收费。在全国率先开展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的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有2批次9个水厂跻身全国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行列,35个水厂入围全省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榜单。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实现大跨越,全省814处规模化工程全部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并建立了水源巡查制度;形成水厂自检、区域水质中心巡检、卫生健康部门抽检为一体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监测体系。
(责编:张沛、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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