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2|湖北:书写荆楚大地上的治水、兴水新篇章
保民生,实现大旱之年无大灾;稳增长,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护江河,持续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
2022年,湖北各级水利部门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克难奋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书写荆楚大地上的治水、兴水新篇章。
擘画蓝图 科学谋划“荆楚安澜”现代水网
自古治荆楚必先治水。2022年8月,水利部下发通知,确定湖北入选全国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此前,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并提出科学谋划建设“荆楚安澜”现代水网。
湖北是我国长江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生生物基因库,战略地位特殊,肩负着“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特殊使命。
以湖北省作为省级水网建设先导区建设省份,可为全国不同地理条件、不同气象特点、不同水文特征的区域提供借鉴经验。湖北省级水网先导区规划建设项目共53项,总投资5646.7亿元,其中防洪排涝减灾工程21项,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工程21项,水生态保护治理工作10项,水网智慧化工程1项。
开展水网先导区建设,将加快形成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布局,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区域供水保障能力和河湖生态持续改善能力,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和保障。
结合“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十四五”期间,湖北计划投资1760亿元,力争到2025年,初步构建标准适宜、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多源联调、丰枯互济的供水保障格局。
抗击大旱 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2022年,湖北发生1961年有完整记录以来最严重气象水文干旱。水利部门坚决扛起抗旱保民生职责,实现了大旱之年无大灾,保障了全省粮食安全、城乡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和河湖水生态安全。
根据年初气象水文部门作出的长江中游降雨偏少的气候形势分析意见,指导各地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储备抗旱水源。湖北各类水库有效蓄水最多时达101.8亿立方米、较多年同期偏多37%,80多万口塘堰高峰蓄水量达56亿立方米。
充分发挥重大引调水工程抗旱骨干作用,跨区域、跨流域调水补水。调度鄂北一期工程从丹江口水库向襄阳、随州、孝感3市5县补水2亿立方米,保障了77.5万群众生活用水和92万亩农田灌溉用水。抗旱期间,发出11份调度令,精细调度引江济汉工程分别向汉江、长湖补水15亿立方米、5.53亿立方米,有效抬高汉江兴隆以下江段水位,解决汉江下游取水难题。
高峰时,湖北有5006座水库放水,累计提供灌溉用水59亿立方米;开启850多座涵闸泵站引提水,其中长江、汉江沿线77处重点涵闸泵站取水约29亿立方米,满足了沿江11市25县1411万亩农作物用水需求;398处大中型灌区累计配水100亿立方米,灌溉农田3761万亩。
指导各地逐户排查、逐日统计农村饮水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省22.9万处农村供水工程总体运行正常,保障了覆盖区4321万群众生活用水。
落实投资 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车来人往,机械轰鸣……眼下,湖北各地正抢抓冬春农闲时机,各工程项目开足马力,加快供水、灌区建设。
投资是项目建设的基石。去年,湖北水利投资逆势奋进,完成投资600亿元,增幅达40%以上,其中利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资占全省已落实水利投资比例近四成,排名居全国前列,创历史新高,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两手发力”扩大水利有效投资,以超常规举措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湖北农村安全饮水建设运营吸引社会资本成绩突出,已建设运营集中供水水厂50余座,吸纳社会资本投资近20亿元。
去年7月,联接起三峡工程与南水北调工程两大“国之重器”的引江补汉工程开工,进一步打通长江向北方输水通道。9月,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和其他18个重大水利项目集中开工,该工程实施后,可以解决鄂北地区588万人、500万亩耕地生活和工农业用水问题,灌溉保证率将达到70%。
重大项目建设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2年,湖北聚焦“61835”(重点推动在建工程6个,前期审批立项工程18个,远期谋划工程35个)重大工程,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旬一专报、一月一会商”,当年年初目标已基本实现。
治理河湖 持续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
6.5万余名河湖管护员、保洁员常态化巡查保洁,1300多支、近10万人的河湖志愿者队伍常年活跃在河湖岸边。近年来,湖北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显著。
统筹河湖保护合力,提升河湖治理能力,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的脚步从未停歇。
去年,湖北出台《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成为全国首个以党内法规形式出台的河湖长制法规。
长江流域第一次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召开,长江流域15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河湖长交流发言,商讨共抓长江大保护对策。
加强联动机制,在长江委指导下,与陕西省、河南省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省级河湖长制激励,遴选2个市州、5个县区作为真抓实干河湖长制激励对象,推选3名基层河湖保护工作者获得“全国最美河湖卫士”。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
湖北发布第6号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举措。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中,清理整治库区侵占问题427个。持续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改,累计清理河湖“四乱”(乱占、乱建、乱堆、乱采)问题7000余个,清除妨碍河道行洪问题306个。
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湖北省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河湖生态流量泄放,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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