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總體上調5%

2020年07月08日08:28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7月7日從湖北省人社廳獲悉,湖北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5%。今年將對1月份以來調整待增加的養老金予以一次性補發,惠及全省580余萬人。

據介紹,湖北省今年的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定額調整、挂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定額調整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挂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6%。

定額調整、挂鉤調整后,湖北還將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適當傾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隻增加一項。此外,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徐丹)

(責編:張雋、關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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