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丹江口:罪上加罪 逃犯為生存頂風作案下庫區非法捕撈

2020年07月31日11:43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7月29日,湖北丹江口市公安局習家店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犯罪嫌疑人黑某在被列為網上逃犯期間,還在丹江口水庫鲌類國家種質資源保護區內進行非法捕撈,被警方抓獲。目前黑某因涉嫌盜竊罪和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刑事拘留。

據悉,今年3月初,丹江口市習家店鎮轄區發生一起盜竊案件,習家店所派出民警經過排查、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黑某。案發后,黑某一直在外潛逃,隨即被列為網上逃犯。7月下旬,民警獲悉黑某在丹江口水庫習家店鎮境內出現,通過連續蹲守,於7月21日凌晨將其抓獲。經審訊,黑某供認了他盜竊的犯罪事實,民警通過對其住所進行搜查,發現了黑某家中有大量捕魚用的地籠等工具。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7月上旬,黑某躲在丹江口庫區附近的一處舊房子裡,因為衣食無著落,就重新操起老本行,利用地籠、漁網等工具在丹江口庫區鲌類國家種質資源保護區內非法捕撈魚類,並將捕獲的魚用於出售和食用。

7月22日上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黑某的指認下,將黑某撒在庫區水域內的地籠和漁網進行起獲並收繳。

據悉,近些年來,為響應國家的長江大保護政策,丹江口市政府出台了庫區禁漁退捕的相關規定,同時劃定了習家店鎮部分水域為丹江口鲌類國家種質資源保護區。習家店派出所在本次退捕禁捕的戰役中,多次聯合漁政、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工作。共計共查獲電打魚設備5台,小眼網、地籠4副,收繳魚竿90余支,探魚器1台,拆除筏釣房、筏釣5座,清理庫叉、網箱6處,以強有力的措施保護了南水北調水源地的生態環境和魚類資源。

民警提示,目前丹江口庫區處於禁漁期,根據《漁業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在禁漁期、禁漁區非法捕撈水產品的,將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同時,廣大群眾更要共同加入丹江口庫區禁漁退捕的工作之中,自覺抵制食用野生魚。切莫為了滿足一時口腹之欲而讓非法捕撈、運輸、銷售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圖。(李中山)

(責編:張穎、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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