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起部督毒品交易涉黑案庭審現場
8月12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販賣毒品罪、故意傷害罪、尋舋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損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及附帶民事訴訟賠償一案。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洪湖市公安局成功偵破的全省首起公安部督辦的毒品交易涉黑案。據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原定耗時3天的庭審僅用一天時間順利結束,且16名被告人全部當庭自願認罪認罰。
洪湖公安為偵破湖北省首起部督毒品交易涉黑案護航
該案是2018年6月17日,洪湖市府場鎮居民周某被一伙蒙面男子持刀砍成重傷,由此案發。洪湖公安局高度重視,成立由主要局領導挂帥的專班,抽調以刑偵、禁毒大隊、府場、螺山、烏林、戴家場派出所等警種為主偵力量。該局將此案層層上報,最后成為公安部禁毒局確定此毒品案件為2018-699目標案件。湖北省公安廳、荊州市公安局領導多次蒞臨洪湖指導辦案,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揮下,經過專班民警一年半時間的聯合作戰,盡銳出擊,縝密偵查,鎖定了陳某涉毒涉黑犯罪集團的犯罪証據。
被告人陳某曾因多次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從2018年2月開始,陳某等組織、策劃販賣毒品謀取非法利益,以暴力手段打壓、報復他人揚名立威,逐漸形成以陳某為組織、領導者,劉某、朱某為骨干成員,劉某陽、甘某、黃某杰為積極參加者,殷某航、汪某、盧某慈、張某聰、呂某華為一般參加者的犯罪組織。該組織要求組織成員必須對組織忠誠,內部分工明確,經營方式固定,採取設置販毒專用手機、每天24小時三班倒、送毒品上門的運營模式謀取非法利益,以毒養黑,所獲利益用於供養組織成員吸食毒品、發放工資、購置作案工具等。該組織在洪湖通過暴力、威脅、恐嚇等方式兼並和打壓其他販毒人員,逐步搶佔和非法控制洪湖城區毒品“零售市場”,嚴重危害社會和諧穩定。截至2018年12月,該組織共販賣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果”)約3784.53克,共販賣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約1238.38克。同時,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實施了故意傷害、尋舋滋事、非法持有槍支、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洪公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