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耕地破壞程度鑒定標准 破壞耕地嚴重者將追究刑責

2020年10月27日09:13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為規范耕地破壞程度的鑒定工作,打擊非法佔用、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日前,湖北省地方標准《耕地破壞程度鑒定》正式發布。對破壞耕地行為,湖北有了自己的鑒定標准。

據悉,根據該標准規定,構成下列條件之一的,按破壞損毀耕地認定。

在耕地上修建建筑物或構筑物﹔在耕地上取土、挖砂、採石、採礦等,破壞原有耕地的土壤結構和物理形態﹔在耕地上堆放固體廢棄物﹔在耕地的地下空間開展建設活動,導致土體分裂破碎、發生位移和變形、向下陷落形成塌陷坑﹔耕地受到污染物侵入,重金屬元素含量升高,pH值和微生物生存環境發生明顯變化,土壤理化性狀惡化﹔以及除上述情況以外,造成耕地種植條件毀壞或者土壤污染的其他破壞類型。

按照該標准的規定,耕地破壞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級破壞”“二級破壞”“三級破壞”三個等級。當破壞程度達到“二級破壞”或“三級破壞”時,可判定耕地的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依照我國刑事法律的規定,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進行非農業建設,造成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在生活中,如果發現了以上破壞耕地的行為,可撥打自然資源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36,還可通過12336微信公眾號、郵箱whsnclzgd@163.com進行舉報。(韓婷)

(責編:張雋、關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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