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警察學院原黨委書記張春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春義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無償使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生活待遇上大搞特權,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插手司法活動和工程建設﹔道德失守,搞權色交易﹔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春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春義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春義簡歷
張春義,男,漢族,1964年6月生,山東萊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省公安廳組織教育處副處長、處長等職。
2010年6月任臨沂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4月任臨沂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6年2月任臨沂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6年10月任山東警察學院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