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規范仲裁司法審查 助力營商環境建設

2020年11月26日15:51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人民網武漢11月26日電 為充分發揮仲裁在高效解決民商事糾紛、靈活化解經貿投資爭議方面的獨特作用,湖北省法院於近日制定出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范仲裁司法審查支持仲裁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湖北法院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審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明確仲裁司法審查案件中的法律適用問題,統一裁判尺度,規范辦理程序,為優化湖北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全面開放新格局和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務和保障。

該《指導意見》和《指南》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嚴格依照相關法律、國際公約及司法解釋規定的法定事由進行審查,避免以訴訟程序套用仲裁程序,准確適用仲裁規則,保障一裁終局制度的落實。

在司法實踐中,全面推進案件歸口辦理。由全省各中級法院及專門法院審理涉外商事案件的審判庭(合議庭)專門負責辦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經審查,擬認定仲裁協議無效,撤銷或不予執行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仲裁裁決,不予認可和執行港澳台仲裁裁決,不予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向省法院報核。同時,還明晰了司法審查標准,對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撤銷或不予執行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仲裁裁決等案件,逐一細化明確司法審查的重點及處理原則。

《指導意見》和《指南》還規定,要建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數據信息集中管理平台,統一全省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法律適用標准,規范仲裁協議效力的認定、案件執行、保全措施、仲裁裁決撤銷和不予執行等操作程序。

據介紹,兩份文件以規范仲裁司法審查工作為抓手和切入點,充分發揮仲裁調節社會關系功能,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方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積極探索建立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仲裁協會與仲裁機構的業務交流和資源共享機制,探索建立仲裁人員參與司法審查程序機制,探索建立健全訴訟與仲裁的銜接機制,推進訴源治理,進一步發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之間的聯動效應,合力化解糾紛,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積極支持仲裁全方位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積極支持湖北仲裁機構加強與國際仲裁組織及境外仲裁機構的交流合作,參與國際仲裁規則、國際調解和國際商事法律規則的制定,推動構建公平有序的國際經濟秩序和規則。(金雨蒙 陳曉露)

(責編:關喜艷、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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