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成功破獲一起挪用資金案,涉案金額900余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鄭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悉,丹江口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丹江口市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股東陳某報案稱:公司法人顧某、會計鄭某、出納饒某有合計侵佔公司資金的嫌疑。
根據調查,經偵大隊民警發現該公司法人顧某不構成侵佔公司資金犯罪,而出納饒某則應退還公司的資金僅1000余元,也不構成犯罪,但卻意外發現會計鄭某曾多次將資金從公司賬戶轉入個人銀行賬戶且數額較為巨大,另有部分資金則是用個人信用卡繳納了公司稅款,丹江口市公安局遂按挪用資金案立案偵查。
為確保案件順利偵辦,調查人員對嫌疑人名下的十余個銀行帳戶逐一開展調查,調取了案發時間段內的轉賬記錄,包括購買保險、証券、基金等大額消費的記錄。由於犯罪嫌疑人在該公司任職多年,且案發后將相應的清單、記錄等物証銷毀或隱匿,這對於確定挪用資金金額造成了很大的難度。
於是,經偵大隊及時組織民警分析案情,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開展調查取証工作,民警通過細致偵查,對鄭某的銀行流水賬單進行了調查,獲取了有力的証據。經偵大隊民警又將此情況告知該公司,並要求公司配合公安機關對其財務和賬戶資金進行全面清理,指導公司發現和彌補經營過程中的財務管理漏洞。
隨著案件深入調查,民警發現鄭某任公司會計期間利用管理公司財務、資金,代扣、代收、代繳稅款的便利,將挂靠湖北省丹江口市某建設有限公司的施工隊負責人預交的稅款轉入銀行個人賬戶,利用緩交緩付的方式,償還個人透支的信用卡,挪用該公司資金900余萬元用於購買保險、証券等理財產品,從事經營活動,從中非法牟利70余萬元,並套取卡內現金數十萬元。被公司股東辭退后,鄭某仍採用銀聯轉賬消費、無卡自助消費等方法,套取卡內大量現金100余萬元。鄭某的行為給該公司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今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鄭某已被丹江口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下一步,丹江口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將繼續貫徹為民服務的執法理念,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在預防、打擊經濟犯罪方面的職能,積極主動作為,切實維護企業和群眾的合法權益。(王喆 姜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