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陽江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孟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02月08日09:3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廣東省陽江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孟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陽江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孟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孟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案件協調、工程承攬、規劃調整、項目驗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孟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孟志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陽江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李孟志簡歷

  李孟志,男,1965年8月出生,漢族,廣東陽春人,在職大學學歷,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1年3月任陽江市監察局副局長

  2003年5月任陽江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2003年9月任陽江市陽西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年11月任陽江市紀委常委(正處級)

  2007年1月任陽江市紀委正處級干部

  2007年3月任陽江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2007年5月任陽江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9年12月任陽江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2年1月任陽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0年7月被免去陽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職務

(責編:張雋、榮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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