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黃岡市紀委明確18種情形可容錯

2021年06月22日09:40  來源:湖北日報
 
原標題:黃岡市紀委明確18種情形可容錯

  湖北日報訊 (記者柯利華、通訊員艾清風)推進產業發展中,給予市場主體政策支持后,因市場風險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未取得明顯成效,干部會不會受處分?不用擔心,容錯減責。

  6月9日,黃岡市紀委監委施行《關於在以思想破冰引領發展突圍中精准容錯糾錯的意見》,容錯減責包括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失誤和錯誤,在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出現失誤和錯誤,為推動發展出現無意過失等18種情形。

  該《意見》明確指出,在推進融入武漢、全域協同“雙統籌”,工業強市、產業興市“雙升級”,城區經濟、縣域經濟“雙支撐”,招商引資、項目建設“雙推進”,改進服務、優化環境“雙保障”,改革開放、科技創新“雙驅動”,推動黃岡高質量發展中,因先行先試、改革創新而出現失誤和錯誤的,實施容錯糾錯,可給予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

  容錯糾錯最怕隻有原則,而無法實際操作。黃岡市紀委監委還制定《關於將容錯糾錯納入案件辦理程序的規定》,案件辦理的每個環節,都有可操作、可執行的細則。

  對予以容錯的單位和個人,且按規定沒有影響期或已過影響期的,在評先評優、提拔重用、職級職稱晉升等征求黨風廉政意見時,一律予以通過。

  黃岡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以更大力度推動容錯糾錯,旨在貫徹省委以思想破冰引領發展突圍的重要決策部署,推動黨員干部主動作為、奮發有為、擔當善為,全力為發展開路。

(責編:張雋、榮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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