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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全面推行疫情防控“場所碼”

2022年11月27日08:15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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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武漢市就全面推行疫情防控“場所碼”有關事項發布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2022年第8號)

為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確保人員安全有序流動,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全面推行疫情防控“場所碼”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全域規范設置。在漢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經營場所、公共場所、商務樓宇、交通卡口、營運車輛、公園景區、文化體育等場所和社區(小區、村組),以及其他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的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挂“場所碼”,做到“一場所一碼”“一入口一碼”。“場所碼”可通過微信“i武漢 武漢戰疫”小程序、支付寶“湖北健康碼”小程序申領。不得將“場所碼”布設在與填報地址不一致的場所。具備條件的場所應當安裝“數字衛兵”。

二、嚴格執行掃碼登記。人員進入各類場所要自覺戴口罩、主動掃“場所碼”,做到“一人一碼”“逐人掃碼”,嚴禁“以亮碼代替掃碼”,嚴禁“一人掃碼,多人進出”。各類場所的經營和管理者要安排人員值守驗碼,幫助老弱幼病殘孕等特殊群體掃碼驗碼或者登記入場,確保“逢進必掃、逢掃必驗、綠碼通行、不漏一人”。  

三、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各區、各街道(鄉鎮)、各社區(小區、村組)要嚴格履行屬地責任,將“場所碼”使用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領域、具體環節、具體責任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履行主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防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督促所負責行業和領域相關場所嚴格推行“場所碼”。各類場所的經營和管理者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嚴格督促進入人員掃“場所碼”,及時更換破損和無效的“場所碼”。個人要嚴格履行自我健康管理責任,主動配合掃“場所碼”,並出示掃碼結果,在掃碼結果出現異常時,積極配合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

四、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場所碼”涉及的信息受法律保護,不得用於疫情防控之外的用途。個人、各類場所的經營和管理者違反本通告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管理行為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通告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支持“場所碼”使用,通過12345市民熱線等渠道監督“場所碼”使用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共同筑牢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防線。

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1月26日

(責編:張沛、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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