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视频揭秘交通肇事疑云

2020年04月18日08:31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4月13日,我驾驶一辆电动车从洪湖市沙口镇的家里出发到小港一公司上班,途中将一辆骑人力三轮车的老人撞倒后,我怕承担不起这个责任,所以只能逃了……”4月15日,交通肇事者罗某低着头,吞吞吐吐地向交警交代她在两天前交通肇事的经过。

4月13日17时3分,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洪湖市小港农场桥下十字路口,一名大婆被撞伤,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该队民警胡松鸣、汪亮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17时4分,民警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得知伤者陈某(女,75岁,洪湖市小港农场人)已经被送往小港农场医院,现场并没有目击证人,民警告知其家属,在小港农场医院碰头。

17时16分,民警到达小港农场医院,经询问伤者后得知其股骨骨折,肇事者是一名妇女,驾驶一辆黄色电动车在S214省道与洪湖市小港农场经蔺路交叉路口撞到她所骑的人力三轮车后逃逸。

民警调取S214省道小港经蔺路监控发现:肇事者驾驶人为中年女性,身穿红色衣服,头戴粉红色头盔,驾驶一辆黄色电动车沿S214省道由小港农场方向驶往洪湖城区方向,但并看不清面部特征。21时20分,民警大致还原肇事司机的行驶轨迹。她驾驶电动车沿S214省道,由洪湖市汊河镇方向往洪湖城区方向行驶,经过了汊河镇西池村委会、双河邮站、港洪路口、小港大桥、小港红绿灯卡口、小港街道、小港加油站等多个监控点。

经查看视频后,民警初步怀疑肇事者为小港农场人或者汊河人在小港农场上班。民警将搜索范围确定在以案发地点为中心,骑行电动车1小时能到达的餐馆、饭店、工厂等作为调查重点。14日上午8时许,该队兵分三路进行调查,一路由中队长王振旭带领协警到小港农场街道上的饭店、早餐店、超市进行调查。二路由民警胡松鸣带领协警前往新宏业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走访。三路由民警汪亮带领协警在汊河镇港宏村、小港村查找目击人。

14日下午16时许。民警胡松鸣在小港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发现肇事的电动车,在该公司经理的配合下,将正在上班的肇事者罗某带到中队调查。

经民警询问,罗某(女,57岁,洪湖市沙口镇某村人)承认,昨日下午,自己驾驶两轮电动车由沙口镇刘桥村前往某公司上班,行驶至S214省道与洪湖市小港经蔺路交叉路口时,与右侧行驶的由陈某骑行的人力三轮车相撞,之后自己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至此,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24小时内告破。目前,洪湖交警已对罗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吴道敏 鲁劲 余骊)

(责编:张隽、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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