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警方开展汉江流域“清网”“清船”禁捕行动

2020年06月30日21:42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为切实保护汉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着力加强与海事、渔政等部门的联动,强化所队联勤,密切检、法对接,在辖区汉江流域大力开展行动。

6月29日,郧西县公安局观音派出所联合县局治安大队,协同农业农村局、海事、渔政等部门,对汉江观音段流域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非法捕捞乱象的重点水域,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采取水陆并进的方式进行清查。水面,通过搭乘汽艇对江面涉嫌非法捕捞人员和船只进行检查,对地笼网等捕鱼设备进行拆除,当日累计拖曳非法捕鱼船只3艘,现场拆除电机3台,变容增压器2台,拆除地笼网等捕鱼设备30余套。岸边,利用拆除捕鱼设备的时机,以案说法,积极向周边群众进行政策讲解和宣传,营造宣传攻势,形成震慑态势,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近年来,郧西警方以多维式的战略和精准化的管控,通过持续不断的专项打击行动,使得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数逐年下降,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2020年5月底,郧西县公安局观音派出所根据线索,在郧西县观音镇天河流域抓获涉嫌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张某。经查,张某明知正处于禁渔期,却在禁渔区使用自家渔船、禁用渔具“地笼网”等工具非法捕捞各类渔获物1.8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移送起诉。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为有效打击非法捕捞,郧西公安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以强有力的举措和不胜不休的工作作风,打赢长江生态“保卫战”,守好禁捕退捕“责任田”。(柯贤达)

(责编:张隽、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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