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魏某
人民網洪湖8月4日電 4日,湖北洪湖警方通報:洪湖市公安局老灣派出所把搞好防汛搶險工作和嚴打非法捕撈活動有機結合起來,雙管齊下,相得益彰。8月1日,該所民警在江堤上進行防汛巡查時,破獲2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先后抓獲2名違法犯罪嫌疑人。
8月1日晚上6時50分,該所民警在洪湖市老灣回族鄉六合村江堤鄂江左479段面進行防汛巡查時,發現江堤邊有人在拋洒“地籠”,其拋洒“地籠”漁具后駕駛電動三輪車逃離現場,隨即民警一路跟隨至103省道,將駕駛電動三輪車的葉某截停當場抓獲。經調查:今年8月1日晚6時50分,犯罪嫌疑人葉某(男,69歲,洪湖市老灣回族鄉人)在老灣回族鄉六合村江堤鄂江左479段面附近的長江禁漁區,採用35個禁用“地籠”捕撈水產品,非法獲利水產品魚蝦若干。民警現場已依法扣押捕撈“地籠”35個。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葉某對自己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葉某
8月1日晚上8時許,該所民警在晚上6時50分抓獲一名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嫌疑人葉某后,又趕往老灣回族鄉六合村江堤鄂江左479段面附近殺了個“回馬槍”,果不其然,發現此段面江堤邊又有人在收拉“地籠”漁具,隨即民警將其現場抓獲。經調查:7月31日上午10時許,犯罪嫌疑人魏某(男,67歲,洪湖市老灣回族鄉人)將15個“地籠”放置在老灣回族鄉六合村江堤鄂江左479段面附近的長江禁漁區內。8月1日晚上8時許,犯罪嫌疑人魏某來到江堤邊收取昨天上午放置的“地籠”時,被民警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魏某採用15個禁用“地籠”漁具,在長江禁漁區內捕撈水產品,非法獲利泥鰍、江魚、江蝦、螺螄、龍蝦等水產品若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魏某對自己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葉某、魏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辦理中。(吳道敏 劉成 余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