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丹江口:“禁漁期”多人因非法捕撈、銷售野生魚類被處罰

2020年08月25日15:35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近日,湖北丹江口市公安局六裡坪派出所根據群眾舉報,破獲多起非法捕撈銷售野生魚類案件,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9人。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漁期內,劉某等人私自購買漁網、駕駛漁船,利用晚上在漢江流域支流下網非法捕撈野生魚類,凌晨四五點鐘趁天亮之前收網,並將捕獲魚類賣至魚販。累計捕撈各種魚類約6000斤,獲利2萬余元。

經了解,今年以來,國務院、省、市多次下發《關於漢江流域禁漁工作的通告》,劉某等人均已接到禁漁通告,並按規定簽訂退捕禁捕承諾書,上交部分漁船、漁網。

沒有市場就沒有買賣,有人需求就有人冒險。市場上魚販仍在暗中買賣收購野魚。劉某等漁民看到了商機,冒險在禁漁期捕魚。趁深夜下網捕魚,凌晨收網售賣,天亮前離開水域。太陽出來后,水面依然恢復了平靜。但瘋狂、頻繁的捕魚,終究被人發現舉報。

禁漁期間,丹江口市公安局六裡坪派出所民警每日在水域巡查。8月23日清晨,在丹江口市六裡坪鎮水域岸邊,查獲剛剛收網正在剖魚的劉某妻子。后經深挖,劉某等人主動供述承認了在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成功打掉了一個捕撈、運輸、銷售、經營水產品的團伙。目前劉某等9人因涉嫌非法捕撈罪被丹江口市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辦案民警介紹,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不但嚴重破壞魚類資源的生態平衡,而且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是國家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在此,民警呼吁群眾共同抵制此類行為,共同維護庫區生態環境。(楊冬瑞 王喆)

(責編:關喜艷、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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