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壯觀長江和美麗洪湖的生態環境,造福於民。洪湖市公安局認真落實中央、省、地關於長江禁漁相關指示精神,全面開展清江、清岸、清船、清網、清魚“五清”行動,緊盯江河湖水域非法捕撈活動,常態化開展各警種、多部門聯合巡邏執法,實施精准打擊,在前期破獲非法捕撈水產品案18起,抓獲嫌疑人27名,扣押船隻31艘戰果的基礎上,近日,該局治安大隊指導烏林、新灘等派出所又破獲了非法捕撈水產品案3起,抓獲嫌疑人5名,非法捕撈水產品涉案價值36000余元。
8月2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孫某(男,31歲,江蘇揚州人)駕駛一艘木質挂機船使用密眼網(地籠)在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太馬湖水域進行非法捕撈。當日凌晨2時30分,湖北洪湖國家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將正在進行捕撈工作的孫某現場抓獲,並在現場查獲漁獲物109斤,捕魚工具密眼網(地籠)10個,木質漁船1隻,汽油挂機1套,隨后該局將犯罪嫌疑人孫某移送至烏林派出所。經詢問,犯罪嫌疑人孫某對其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已被洪湖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8月22日3時許,該局新灘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長江干堤巡邏至鄂江左403路段600米至700米段面時,發現有人駕船在長江內捕魚。民警隨后蹲守至晚上6時許,將涉嫌非法捕撈犯罪嫌疑人熊某(男,50歲,洪湖市新灘鎮人)、史某(男,41歲,洪湖市新灘鎮人)當場抓獲,共查獲非法捕撈所得小龍蝦106斤。經查明,犯罪嫌疑人熊某、史某自今年8月11日至今共非法捕撈水產品8次,出售非法捕撈水產品獲利共計348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洪湖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吳道敏 余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