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湖北洪湖警方通報:9月中旬以來,洪湖市烏林、龍口鎮4名男子目無“禁漁令”頂風作案,在長江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被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民警跟蹤追擊,一網打盡。
9月15日7時許,新堤派出所民警與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隊員在長江流域新堤轄區段面聯合執法,現場抓獲余某、胡某甲、胡某乙等3名犯罪嫌疑人。
經民警調查,9月14日17時許,犯罪嫌疑人余某(男,64歲,洪湖市烏林鎮人)利用捕魚工具地籠在位於長江水域洪湖烏林段周家碼頭附近水域涉嫌實施非法捕撈行為。9月15日7時許,在收取地籠,查看捕撈漁獲時被民警現場抓獲,並繳獲地籠3套,另外18套地籠在水裡,並繳獲龍蝦、小青蝦、螺獅等共計13.55公斤。
犯罪嫌疑人胡某甲(男,56歲,洪湖市烏林鎮人)交代,9月15日6時許,其利用兩套可以伸縮長4米的地籠,在長江水域洪湖烏林段面非法捕撈水產品時,被民警當場查獲,收繳地籠2套,依法扣押非法捕獲的小龍蝦2.7公斤。
9月15日6時許,犯罪嫌疑人胡某乙(男,52歲,洪湖市烏林鎮人)收取地籠時被民警當場查獲。犯罪嫌疑人胡某乙將1套可伸縮3米長的地籠放至長江水域捕撈水產品,非法獲利螺螄0.4公斤,小龍蝦2.05公斤。
經審訊,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9月22日7時許,新堤派出所民警與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隊員在長江流域洪湖龍口鎮利國村段面聯合行動時,發現有人在長江裡起地籠。經民警調查:9月20日17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男,49歲,洪湖市龍口鎮人)利用地籠,在長江水域洪湖龍口利國村附近水域涉嫌實施非法捕撈水產品,9月22日7時許,劉某在收取地籠,查看捕撈漁獲時被民警現場抓獲,繳獲作案工具地籠5套,現場扣押桂花魚、小青蝦等水產品。
目前,現犯罪嫌疑人余某、胡某甲、胡某乙、劉某4人已被洪湖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吳道敏 劉立晨 余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