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廣水“殷氏家族式涉黑案”一審宣判 最高獲刑17年

2020年10月12日17:28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人民網廣水10月12日電 日前,由湖北省廣水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殷氏家族式涉黑案”一審宣判,廣水市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6項罪名,判處團伙主犯殷某某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團伙另外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2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據了解,2012年以來,廣水市民殷某某在廣水市向不特定人員發放高利貸。為牟取不法利益,以殷某某為首的家族式涉黑組織對借款人頻繁實施言語辱罵、威脅、糾纏、毆打、恐嚇、拘禁、堵鎖等暴力及軟暴力行為,肆意抬高借款利息、罰款,有組織地實施了尋舋滋事、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在應山城區、廣水城區等地造成群眾心理恐慌、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后果。

偵查階段,廣水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組,派業務骨干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和固定証據。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專案組通過審查案卷、提審犯罪嫌疑人等,對該犯罪組織涉及的6項罪名,其中共25起涉嫌犯罪事實、5起涉嫌違法事實進行全面審查,形成約15萬字的審查報告。嚴格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釋法說理促使10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詳細舉証,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發表質証意見,從案件事實與証據的認証、法律適用、量刑情節、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嚴重危害性等方面發表公訴意見,充分揭露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行為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和危害。(桂華生 陳小軍)

(責編:張雋、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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