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調查 深挖余罪 收集証據

洪湖公安成功辦理一起“零口供”鐵案

2021年01月07日18:49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近日,經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罪嫌疑人余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搶劫罪、尋舋滋事罪,被判處死刑,決定執行死刑﹔周某犯搶劫罪、非法拘禁,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王某犯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3年2月21日11時50分,天寒地凍,大雨傾盆,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的報警電話突然響起,報警人稱洪湖市峰瞿公路峰口鎮陳趙村路段上發生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案發地一片狼藉,一輛電動車被撞得七零八落,一輛摩托車倒在路邊,有兩名死者和一名傷者躺在地上,民警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在距離100米不到的地方,一輛黑色現代牌越野車撞在樹上,歪倒在路旁,車頭有明顯撞擊痕跡。民警對車輛進行查看時發現副駕駛座下留有幾發子彈,同時根據現場目擊群眾反映這輛黑色越野車逆向行駛撞人后停在路邊,下車時嫌疑人頭頂戴著黑色“狗鑽洞”式帽子,手裡拿著一把槍,現場聽到了槍響,嫌疑人還持槍逼停並劫持了一輛小轎車逃離現場,此案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

洪湖市公安局成立的專案組經多方調查,於2019年6月,將嫌疑人余某捉拿到案。由於余某對此案拒不承認,辦案民警調取了余某之前所犯搶劫案卷宗及尋舋滋事案卷宗仔細研究。經查,當年嫌疑人余某無証駕駛現代牌越野車追趕周某駕駛的雷諾牌越野車,當車行駛至峰口鎮陳趙村路段時,將騎電動車同向行駛的王某撞倒,之后余某駕車繼續朝前追趕周某的車,在追趕的過程中又將對向騎摩托車行駛的白某、張某兩口子撞倒,造成王某、張某當場死亡,白某受傷。之后余某駕車將周某的車逼停,並朝周某駕駛的越野車駕駛室窗戶開了一槍,周某本能躲避后駕車逃離現場,余某則持槍劫持一輛奧迪牌小車逃離了現場。

為深挖余罪,辦案民警又重新梳理2010年余某等人搶劫洪湖市某賓館李某、郭某案件卷宗,此案中多名受害人被搶劫財物共8萬余元。辦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難,分別在公安縣、仙桃市將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抓獲。同時辦案民警又對周某涉嫌的另外一起非法拘禁案、余某涉嫌的尋舋滋事案展開偵查,收集固定証據,將余某涉嫌危害公共罪、搶劫罪、尋舋滋事罪辦成了“零口供”的鐵案。(洪公軒)

(責編:關喜艷、張雋)

微信公眾號
有多少事非得總理說了才能解決?
近來,還有許多事情記挂在總理心間,在他的敦促下也正逐步得到解決。但仍應反思:本應給群眾方便的事情,為何非得總理說了才能解決呢?
←掃描二維碼查看更多內容︱每日為您展現更多有料內容

視頻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