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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一攬子”政策減負穩崗擴大就業

2021年08月13日09:24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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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武漢8月13日電 8月12日,從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廳、省鄉村振興局 、省軍區動員局、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聯合發文,拿出一攬子方案,深化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以做好穩就業工作,全面落實保居民就業的任務。

實施階段性降低保險費率政策

深化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續至2022年4月30日。

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減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6%),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減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60%返還。

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實施。

實施上述穩崗返還政策的統籌地區,2020年底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各地可採取后台數據比對方式,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精准發放穩崗返還。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實施以工代訓擴圍政策

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對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代訓的,根據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的各類企業納入補貼范圍。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實施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政策

對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長江禁捕退捕漁民、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培訓的,在落實職業培訓補貼的同時,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証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參保職工中的退役軍人,其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有關規定執行。

實施就業見習補貼提前發放政策

支持企業擴大就業見習崗位規模,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

對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參保1年及以上人員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標准不超過500元/人、月,參保不足1年人員的發放標准不超過300元/人、月。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從申領的次月按月發放,發放不超過6個月。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底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區,可結合本地區就業形勢和基金支付能力統籌研究確定,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可持續運行。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並同步辦理失業登記。

實施企業吸納就業補貼政策

有條件的地方,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對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吸納脫貧人口,或企業招用退役1年以內的退役軍人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就業1年以上的,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的標准給予獎補。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力度

降低小微企業申請門檻,小微企業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與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佔比,由20%下調為15%,超過100人的企業下調為8%。

對新發放的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

將提供信用反擔保的人員拓寬至有較好經濟基礎、有穩定收入來源且信用良好的各類人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反擔保方式擴大到信用保証、動產(倉單、保單、存單)質押、第三方擔保、企業聯保、企業上下游聯保等。

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全額貼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地方財政貼息)。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電子化審批推進力度,逐步實行全程線上辦理。

穩定和擴大畢業生就業渠道

各級事業單位2021年空缺崗位繼續主要用於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穩定“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招募規模。加快各類政策性招錄(聘)實施進程。

適度擴大碩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規模。

穩定大學生應征入伍規模,突出各級各類學校畢業生征集,提高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征集比例。

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簡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推動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到証,對非公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的環節。

加大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力度

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精准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服務,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補貼、場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將支持和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延續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

鼓勵和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選擇靈活的繳費方式,在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選擇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繳費。

加強零工市場建設,力爭實現每個縣(市、區)城區至少建設一個零工市場。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免費發布供求信息,按需組織專場招聘。

各地要持續推進營商環境革命,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調整本地區就業政策清單,及時公開發布,加強就業政策宣傳落實,加快推進“一件事”打包辦、高頻事項提速辦,推動更多政策網上辦、自助辦、幫辦快辦,提高政策享受便利化水平,強化武漢城市圈、“襄十隨神”和“宜荊荊恩”城市群區域就業政策協同,促進就業大局持續穩定。(郭婷婷 許蘭波)

(責編:周恬、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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