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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前往隔離途中脫逃 警方通報:嚴處!

2022年04月02日09:47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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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武漢4月2日電 (周倩文、王郭驥)記者從湖北省漢川市公安局獲悉,3月30日22時30分,漢川市公安局接武漢警方通報,漢川籍由滬返鄂人員劉某(男,32歲,漢川新河鎮人)在漢口火車站出站后,防疫人員對其查驗行程碼和車票信息,並按防疫相關規定准備送其去核酸檢測並隔離,在前往轉運車途中,劉某趁防疫人員不備逃走。經武漢警方調查,劉某已乘坐出租車回到漢川。

接通報后,漢川市公安局迅速組織相關單位會同屬地派出所開展查找工作,於31日凌晨1時30分許將劉某找到,並立即聯系衛生防疫部門將其送至隔離點。經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目前正在隔離觀察。待其隔離期滿后,漢川警方將依法依規對劉某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理。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外省來(返)鄂群眾出行前,應提前通過湖北省疾控中心官網等途徑了解該省疫情防控政策,申領“湖北健康碼”,並自覺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門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按照湖北省當前防疫政策,所有來(返)鄂人員需持健康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抵鄂后進行1次落地核酸檢測,行程卡帶*號的,需在核酸“落地查”基礎上,第三天加做1次核酸檢測﹔如果是中高風險地區或湖北省劃定的重點管控區域來(返)鄂人員,請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報備,並按照規定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嚴格落實防疫政策是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負責的表現,也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希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中高風險區域來(返)鄂人員,應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備,主動配合做好篩查檢測工作,自覺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任何擅自脫離管理的行為,或因遲報、瞞報、漏報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都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絕不姑息。

(責編:肖璐欣、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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