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今起落地武汉

2020年01月01日12:12  来源:长江日报
 
原标题:97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今起落地武汉

我国建立医保制度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医保药品谈判近日收官,多个全球知名的“贵族药”开出了“平民价”,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宣布,从今日起,此次97种国家“谈判药”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届时,武汉市民将享受到国家“团购”药品的实惠。

据介绍,此次谈判将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调入目录,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

在150个谈判药品中,119个新增药品有70个谈判成功,包括52个西药和18个中成药,价格平均降幅为60.7%。

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规定,谈判药品在协议期内按照乙类药品有关规定支付。目前我市执行的是2017版湖北省药品目录,除常规目录之外还包括2017年纳入的40种特殊药品和2018年纳入的17种抗癌药。

为了保证我市患者尽快用上降价药品,我市于上月31日前将在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将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今日正式执行。

根据要求,我市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使用特殊药品和抗癌药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先按省级规定比例(10-30%)自付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我市乙类药品的支付管理规定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普通门诊、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和住院的规定比例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降低患者经济负担,这批国家谈判药品先行自付比例确定为20%。原有省级先行自付比例超过20%的,按20%执行;原有省级先行自付比例低于20%的,仍按原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参保人员使用谈判药品,按确定的先行自付比例自付后,再按乙类药品支付。原未设置先行自付比例的,按乙类药品支付。

据悉,97种谈判药品中,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据估算,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患者个人负担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降至5%以下。(记者胡琼之)

(责编:关喜艳、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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