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规范回访教育 让监督执纪有温度

“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关爱,通过对我的回访教育,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请组织放心,我会轻装上阵再出发,为观音镇发展贡献力量。”近日,在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观音镇刘家湾村干部面对回访教育时,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郧西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认识、改正错误,让受访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卸下思想包袱,拾起工作干劲,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完善制度促规范。为确保回访教育规范化、实效化,制定回访教育制度,对回访范围、回访时间、回访主体、回访方式做了严格规定,同时建立台账,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对思想转变好、工作表现突出的,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并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任用;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态度消极懈怠的,进行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力求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用活方式促转变。在回访前,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量身定做回访提纲,灵活运用直接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促进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变持续稳定向好。对受处分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将一次回访变成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注重实效促长效。对于受处分人员本人,通过教育回访,鼓励他们担当作为,打消思想顾虑,积极投入工作;对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督促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对警示教育的重视,同时也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真正做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有执纪执法的力度,还要有纪律约束的刚度和组织关爱的温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回访中对容错纠错政策进行解读,扶起‘跌倒’的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断推动‘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峰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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