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因違反組織紀律,為子女謀取人事方面利益,江夏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原負責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彭才安任江夏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負責人兼試驗站站長期間,2010年8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兒子安排了一份在安山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的工作。
自2011年10月至2013年6月,安山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一直將其子作為在崗人員,但其子並未與該單位聯系,也一直未報到。彭才安卻代領了勞務報酬,共計人民幣45900元。2014年至2016年間,彭才安又代領其子生活補貼共計15000元。
2019年6月20日,彭才安主動向江夏區財政局財政專戶上交了代其子領取的所有薪酬。因違反組織紀律,彭才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夏區農業農村局相關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理。(記者高萌 通訊員武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