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送審稿)》征求意見 中小學幼兒園大門兩側50米禁停

2020年01月06日08:38  來源:楚天都市報
 

昨日,記者從省司法廳了解到,《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送審稿)》開始在網上征求意見。草案送審稿提出,中小學、幼兒園大門前100米、大門兩側各50米范圍內,禁止停放機動車。

送審意見稿對涉及學校安全的多個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在安全教育與管理方面,規定學校應當開設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定期開展學生應急演練活動,相關部門應當給予指導和幫助。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下同)、幼兒園,每所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保安人員或受過專門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照不低於以下標准配備保安人員:師生員工總人數少於100人的學校,至少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專職保安人員﹔超過1000人的,每增加500名學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寄宿制學校至少配備2名專職保安人員,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中小學、幼兒園還應建立一鍵式報警裝置。

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在校期間關閉所有校門,由專職保安人員持械上崗。

在學校周邊安全管理方面,草案送審稿提出,中小學、幼兒園外牆或場地外緣200米內,禁止設置娛樂、上網服務、彩票點、油氣站等場所,50米內禁止設置集貿市場、垃圾站、地上公共停車場所﹔通信、電氣油等公共管道不得穿越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大門前100米、兩側各50米范圍內,禁止停放機動車﹔每年5月至10月,集中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隱患排查整治,完善相關水域、建筑水坑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開展巡邏及勸返工作﹔開展面向青少年、兒童的公益性游泳訓練項目﹔支持鼓勵社會救援力量參與相關工作等。(陳倩)

(責編:周倩文、關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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