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春節消費警示

2020年01月15日16:10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人民網武漢1月15日電 春節將至,是打年貨、定年飯、外出旅游的消費高峰時節。為了讓廣大市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傳統佳節,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春節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消費,安全第一:

警示一 節日消費不盲從

消費者在置辦年貨、購買新衣時,要保持理性,從自身需求和實際消費能力出發,貨比三家,切忌被優惠促銷、低價打折活動誘惑,沖動消費、盲目消費。通過網絡選購商品時,要盡量選擇資質正規、信譽良好、評價較高、售后服務有保障的大型網絡交易平台或者網絡經營者進行消費,合理行使“七日無理由退換貨”的權利,收到商品后,及時查驗,發現有破損或者與訂單不符的情況,拒絕簽收。

消費者到農貿市場、超市選購肉類、禽類、糧油、白酒等大宗食品時,要查看食品是否新鮮、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是否超過保質期,外觀是否異常,注意不要購買“三無”食品以及感官異常的食品。

人吃五谷雜糧,哪有不生病,需要選購藥品的消費者,要到正規合法的藥店,認准藥品批准文號,憑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購買處方藥。

警示二 預訂年夜飯多留心

隨著生活品質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在餐館、飯店吃年夜飯。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要慎重選擇就餐場所,注意選擇經營正規、証照齊全、環境整潔、食品安全有保障的餐飲場所。簽訂合同協議時,要仔細看清合同內容和條款,尤其是需要預付“定金”的,需要注意“定金”的規則,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若因消費者不履行合同約定,定金無權要求返還,若商家不履行合同約定,應雙倍返還交付的定金。此外,餐館的收費項目也要一清二楚,有無服務費、開瓶費,包間是否存在最低消費等。

警示三 非法會銷要遠離

新年將至,少數不法經營者以舉辦“感恩答謝會”、“回饋老客戶”“微信積攢”等活動為噱頭,變相推銷質次價高、沒有質量保証的淨水器、飲水機和電子產品,或者組織老年人參加專家義診、健康講座、免費旅游、贈送禮品等活動,誘騙老年人購買夸大功效、假冒偽劣的保健品和醫療器械。老年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極易陷入此類“消費陷阱”,造成財產損失。消費者不要輕信,務必遠離此類非法活動,避免上當受騙。此外,為父母購買保健食品的消費者也要注意識別,仔細閱讀《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切記“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警示四 預付式消費須謹慎

春節期間,休閑娛樂、美容美發等行業將迎來消費高峰。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要謹慎,仔細查驗商家証照和資信情況,協議明確、權責清晰,注意不要一次性支付金額過大的預付款,以免遭遇無良商家卷款跑路。此外,《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的,應在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因此消費者在選擇發卡企業時,要向備案機關核實該企業是否備案,以免產生消費風險。

警示五 外出旅游早謀劃

春節小長假期間,不少市民選擇了外出旅游。出游前要提早做好安排,選擇“跟團游”的消費者,盡量選擇經營規范、信譽較好的旅行社,簽訂書式合同,警惕“不合理低價游”。選擇“自由行”的消費者,“春運”期間要提前購買往返車票或機票,通過網絡預定賓館住宿、景點門票、租賃汽車的,要選擇資質齊全、好評率高的網絡平台,仔細查看訂單內容,特別是對時間、地點、是否免預約、可否取消預訂等條款要了解清楚,預訂完成后,電話確認訂單是否成功,以免影響行程。出游時,要注意備好適宜的服裝和常用的必備藥品,游玩過程中要注意遵守秩序,文明出游,同時注意人身安全和財務安全,尤其要注意同行兒童和老人的安全,謹防發生意外。

春節期間,消費者如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發生消費糾紛,要注意留存証據,包括購物憑証、聊天記錄、宣傳圖片等,及時與經營者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通過全國12315平台在線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金雨蒙 肖志宏)

(責編:周倩文、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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