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 從洪湖警方獲悉,1月15日,洪湖市峰口派出所破獲一起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尹某以辦酒席賒銷財物為由, 騙得受害人財物數千元, 被刑事拘留。
1月14日,洪湖市峰口鎮白廟街道某副食店老板宋某到峰口派出所報案,稱其被人詐騙錢財。派出所立案后查明:2019年12月23日19時許,犯罪嫌疑人尹某(男、46歲、曹市鎮某村人)伙同一個名叫“昌盛”(在逃)的人走進宋某的副食店,自稱是峰口鎮某村“余爹”的家屬,因“余爹”過世, 正在辦酒席需要賒銷一批煙酒等物。宋某聽了心中一驚一喜,驚的是“余爹”在當地頗有聲望,突然離世實在可惜。喜的是“余爹”戶大族眾,賓客盈門,需要的煙酒數目大,這確實是難得遇到的一筆大生意,便毫無戒備之心,按照尹某提供的購物清單,將黃鶴樓雅韻香煙10條、黃鶴樓硬蓋珍香煙6條、黃鶴樓軟珍牌香煙一包、香飄飄奶茶兩提、湘潭鋪子檳榔2包、農夫山泉礦泉水一瓶等物一齊擺上櫃台。尹某見宋某如此爽快, 又乘興夸耀宋某幾句,趁機說:“還有一些物品需要到其他店鋪購買, 我免得東家賒西家欠, 您借給我2000元, 辦完酒席后我一起結帳。” 宋某不知其中有詐, 又如實奉上2000元。當地民風淳朴,辦酒席都是先賒帳, 辦完酒席后立即付款。可是宋某左等右等,不見“余爹”的家人來結帳。於是宋某到峰口某村打聽,發現“余爹”還活著, 頓時大呼上當,匆匆忙忙趕到派出所報案。
1月15日,犯罪嫌疑人尹某被峰口派出所民警抓獲,經審訊,尹某如實供述了其詐騙宋某財物合計7000余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辦理中。(吳道明 張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