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潛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第26號通告稱,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科學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農業春耕生產和人員安全出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優化調整市內交通管控、人員管理和復工復產措施。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控
1.從3月11日10時起,除市域內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和農村公路對外通道設立綜合防控點外,撤除市域內所有內設交通管控點,恢復正常交通秩序。
2.從3月12日8時起,逐步恢復市域內農村客運、公交客運、出租客運以及渡口碼頭(跨市域渡口除外)。具體運行嚴格按照《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做好交通運輸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執行。
二、人員管理
1.全市居民必須申領湖北健康碼,健康碼是居民出行的電子憑証。無法申領健康碼的,憑屬地社區(村)出具的健康監測証明出行。居民出行要佩戴口罩,接受體溫監測,配合社區(村)工作人員做好“易登記”管理工作,不串門、不聚集。
2.對已出院確診病例、排除的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繼續實施健康監測和跟蹤服務管理。
3.對原已確定嚴格管控的極少數未到解封時間的樓棟單元(自然垸組)繼續實行原管控措施。
4.符合無疫標准的小區(村小組)居民可以外出。
三、復工復產
1.推進企業復工復產。按照市工業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動全市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推動全市企業盡快全面復工復產。
2.抓好農業春耕生產。全市所有區、鎮、辦事處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結合實際組織好農業生產。
3.逐步開放服務業。全市藥店、商超、賓館住宿、加油站、車輛維修場所、農資店、快遞物流點和各專業市場可以開放﹔餐飲店可提供無接觸式加工與配送服務﹔美容美發店可提供預約式服務﹔市域網吧、酒吧、歌廳、電影院等經營性娛樂場所未經許可不得開門營業﹔市域內各通信運營商、水電氣等企業和銀行金融業要確保正常運營。
潛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