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將發放電子消費券 每人不超過1700元

2020年04月05日08:52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人民網荊門4月5日電 4月4日,荊門發布通知稱,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按照湖北省基層工會會員福利標准,將全年可發放的節日慰問費和活動經費未發放部分,以消費券形式一次性發放,基層工會每人不超過1700元。

以下為通知內容:

為動員廣大職工、工會會員積極消費,加快推進擴內需促消費工作,繁榮消費市場,回補疫情對消費市場的影響。現就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的重要指示,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進一步動員全市廣大職工、工會會員,積極參與消費繁榮市場發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動員消費對象。全市機關、事業、企業(含央企、省市縣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下同)單位的全體職工、工會會員。

二、消費券發放標准。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按照湖北省基層工會會員福利標准,將全年可發放的節日慰問費和活動經費未發放部分,以消費券形式一次性發放。(基層工會每人不超過1700元,工會經費充足的企業單位工會每人不超過 2000 元)

三、消費時間節點。4月10日前,通過基層工會以電子消費券形式一次性發放到位,職工、工會會員應在5月30日24時前消費完畢。逾期未消費的余額由各單位工會組織自行收回,並依法依規開支。

四、消費券發放方式和使用范圍。機關事業單位工會各自在中國聯通電子支付平台上購買定額消費券,發放給本單位職工、工會會員。各企業單位工會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工會做法,各自購買中國聯通電子消費券,發放給本單位職工、工會會員。職工、工會會員憑券在承接中國聯通電子消費券的全市任意商貿、餐飲、旅游等線下實體商戶開展消費。電子消費券不能轉贈和提現。

五、經費保障。各基層工會經費按鄂工發〔2018〕6號文件規定的渠道解決,經費不足按《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鄂工發〔2018〕6號文件規定,由單位統籌相關經費給予補助。

六、相關要求。各級工會、人社部門要動員、引導廣大職工、工會會員積極參與消費、科學消費、文明消費,要加強督辦和監督檢查,確保活動成效﹔各級商務部門要督促各類商業消費主體改善消費環境、豐富商品品類、提升服務水平﹔各單位在發放消費券、動員廣大職工積極消費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准以消費券的名目,變相用公款給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送禮,不准借機向職工會員推銷過期、變質、劣質的商品或物資。

(責編:張雋、關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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