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武漢9月18日電 9月17日下午,武漢市江岸區某客運出租車公司駕駛員張某,來到江岸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交通運輸局)交通稽查科,在核對相關信息,並履行相關執法程序后,交通執法人員向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50元。這已是本月初以來,該區第11名駕駛員因駕駛客運出租汽車未隨車攜帶從業資格証,被給予行政處罰。
據江岸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交通運輸局)稽查科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武漢市全面復工復產,特別是近期旅游景氣度不斷提升,乘坐公共交通,特別是客運出租汽車的市民、游客大幅提升,為加強客運行業管理,進一步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展現城市良好形象,月初以來,該局交通稽查科與區交通大隊交警開展了多次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查處營運出租汽車証件不全、車輛殘破花、司機不按規定著工裝等違規經營行為。
截至目前,通過聯合執法檢查,該區共檢查營運出租汽車1847台,查獲違規經營車輛163台,其中152台出租車因駕駛員不主動出示發票、車輛缺雙評議“二維碼”、臟亂差等情況,按照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處有關規定,移交車輛所屬企業整改。同時對於檢查發現的11台証件不齊全客運出租汽車,交通執法部門依據《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分別對駕駛員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文/圖 宋宏雷 許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