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投訴率飆升的直播帶貨有規矩了

2020年10月22日08:09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投訴率飆升的直播帶貨有規矩了

  網絡直播帶貨,今后不僅要以顯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經營主體,還應展示售后服務信息,並提供直播回看功能。《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近日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將一直持續至11月2日。

  個人網售商品應公示聲明、地址和聯系方式

  網上購物,在哪兒能查到商家信息?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要求,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主體信息。

  個人網售商品,該公示哪些信息呢?征求意見稿提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活動類型,分別公示自我聲明以及實際地址、聯系方式。公示的自我聲明可以包括: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個人銷售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從事便民勞務活動或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法免於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等信息。

  近年來,網絡直播帶貨雖打開了新經濟大門,但也逐漸成為滋生亂象的溫床。統計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同比增長479.60%,僅“直播帶貨”的訴求就佔比近六成。其中,產品質量疏於把關、使用“極限詞”等誘導消費者沖動消費、售后退換貨難以保障等問題在直播平台較為突出。

  為此,征求意見稿特別提出,通過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其他網絡服務組織開展網絡交易活動的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經營主體、售后服務等信息,或者進行鏈接跳轉提示。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利用網絡直播開展的網絡交易活動提供回看功能。

(責編:關喜艷、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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