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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財政局關於對襄陽都市農業公園規劃編制項目處理決定公告

2022年01月17日09:02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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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圖

一、項目名稱:襄陽都市農業公園規劃編制項目

二、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1:襄陽市襄州區張家集鎮人民政府

地 址:襄陽市襄州區張家集鎮

當事人2:襄陽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古驛鎮黃渠河老政府院內

三、基本情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在湖北省政府採購網對你單位採購(代理)的 襄陽都市農業公園規劃編制項目 採購項目公告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下述違反政府採購法規的行為:

1、未上傳中小企業聲明函﹔

2、資格條件作為評分項﹔

3、將投標文件的編制質量作為評分項﹔

4、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5、未注明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四、處理依據及結果

上述行為1違反 《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的規定﹔行為2屬於《湖北省政府採購負面清單》第一項第10條禁止事項,違反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 的規定﹔行為3屬於《財政部關於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禁止的事項,違反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 的規定﹔行為4屬於《湖北省政府採購負面清單》第一項第12條禁止事項,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的規定﹔行為5違反 《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責令你單位限期整改,並在 2022 年 1 月 11日前,將整改情況報我單位。

五、其他補充事宜

襄州財政局

2022年01月14日

(責編:王郭驥、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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